各有关高校:
一、总体目标
二、遴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遴选范围
“培养计划”主要面向我市应用型转型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的正式在编教师,择优资助参与省级及以上应用型学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工程研究(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实践实训基地、协同创新中心等建设的中青年教师;承担有面向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和服务型制造业,市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应用技术创新课题研究(包括横向)所在学科专业的中青年教师;获得全国、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奖项的中青年指导教师。国家级、省级学科(专业)带头人或入选市级及以上各类人才培养计划(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第四层次及以下除外)的人员不再纳入遴选范围。
(二)推荐名额
“培养计划”实行限额申报。由市教育局按照应用型转型试点高校、省级以上示范性高职院校及各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数等因素综合分配名额(见附件1);各高校按照所分配的名额统筹本校申报的学科(专业)领域,推荐培养对象人选。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德才兼备,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为人师表。
(二)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46周岁(截止至申报之日)。
(三)培养对象的学位及职务要求
1.学科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等条件下,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民办高校可放宽至具有硕士学位且有4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的中青年教师。
2.专业带头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原则上须具备“双师”资格的中青年教师。
(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在教研教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和指导学生工程(技术)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教学效果好。
(五)科研能力较强,注重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在理论研究、科技攻关、工艺改进、产品开发、技术服务等方面取得省内外同行认可的创新性成绩。
(六)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善于团结协作,主动参与校企合作,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取得较好的教学科研成绩。
四、遴选推荐程序
(一)学校推荐。原则上从校级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中择优推荐。各高校要公开申报条件、推荐程序,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由被推荐人和学校共同填写《泉州市高校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2)及《泉州市高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由校学术委员会要对申请人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业绩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学校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市教育局。
(二)教育局审批。由市教育局对各高校报送的培养对象人选进行审批、公示及公布。
五、经费资助与管理考核
(一)泉州市高校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采取市财政专项资助和学校自筹经费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重点培养。其中,市财政专项资助从市级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职业院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专项经费)划拨,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3万元、专业带头人每人每年2万元,连续3年。资助经费主要用于科研工作和学术活动,学校对资助经费应单独建账,确保专款专用。
(二)各高校要为每位培养对象制订专门的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培养目标及相应措施,并根据双向选择原则,为其配备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著名专家教授担任指导教师, 我局每年将组织培养对象参加专题研修。
(三)高校要加强培养对象的日常管理和定期考核。从2018年起,培养对象于每年9月30日前向所在学校提交个人工作报告,学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0年11月底前,学校要组织专家组对培养对象进行终期考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校外专家要占三分之一以上,并将考核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四)考核合格者,由市教育局颁发“泉州市高校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拨付经费。
(五)培养对象发表、出版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学术报告及鉴定成果等,均应注明“泉州市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字样。
(六)因意外原因或出国一年以上、离开高校工作岗位等情况,致使无法连续进行研究工作时,培养对象及其所在高校应及时向市教育局提出中止资助培养报告。
六、有关要求
(一)组织申报“培养计划”的高校,应提交学校推荐培养对象的正式公文,并附《泉州市高校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泉州市高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及培养方案。
(二)各高校要认真审核所报送的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三)申报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于2017年11月30日前送至市教育局高教科;电子版打包并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申报类别+申报人姓名”,发至市教育局高教科电子邮箱。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330
联系电话:0595-22799607
电子邮箱:gjk22799607@163.com。
附件:1.泉州市高校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2.泉州市高校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3.泉州市高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9日
抄送:福建省教育厅、泉州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印发
泉教高〔2017〕22号附件1
泉州市高校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校名称 |
学科带头人 推荐名额 |
专业带头人 推荐名额 |
层次 |
备注 |
1 |
泉州师范学院 |
4 |
6 |
本科 |
应用型本科试点 |
2 |
闽南理工学院 |
4 |
6 |
本科 |
应用型本科试点 |
3 |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
4 |
6 |
本科 |
应用型本科试点 |
4 |
黎明职业大学 |
|
5 |
高职 |
省示范性现代职业 院校培育项目 |
5 |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3 |
高职 |
省示范性现代职业 院校培育项目 |
6 |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
3 |
高职 |
国家示范骨干 高职院校 |
7 |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
3 |
高职 |
|
8 |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
3 |
高职 |
|
9 |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
|
3 |
高职 |
|
10 |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
|
2 |
高职 |
|
11 |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
|
2 |
高职 |
|
12 |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
|
2 |
高职 |
|
13 |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
|
2 |
高职 |
|
14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
2 |
高职 |
|
合 计 |
12 |
48 |
|
|
泉教高〔2017〕22号附件2
泉州市高校中青年学科(专业)
带头人培养对象
推 荐 表
推荐学校(盖章):
推荐人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申请类别: □学科带头人 □专业带头人
所在学科(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泉州市教育局 制
2017年10月
填报说明
一、表一至表六由申请人填写,并在表五结尾处对所填内容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封面处“研究方向”仅申报学科带头人需填写,申报专业带头人无需填写。
三、综合信息部分填写说明
1.“外语水平”按实际水平填写;
2.“现从事专业”按一级学科(本科)或专业类(高职)填写;
3.“备注”注明是所在学科(专业)是否硕士点,是哪一级的重点学科/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
4.“工作部门”填写到院系(研究所)级;
5.“最高学历”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
6.“最后学位”填“工学硕士(博士)”“理学硕士(博士)”“管理学硕士(博士)”。
四、“近五年”指的是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底。
五、科研、教研工作业绩:“本人排名”按“x/y”的格式填写,其中“y”表示参与的总人数,“x”为本人所排位次。
六、对于推荐表中未能体现的其他各种业绩情况,可填在表4.3“其他业绩”栏。
七、获资助后工作目标与计划:该栏目在推荐评选时作为重要的参考条件,期满考核时作为重要的考核依据,尽可能量化,请结合实际认真填写。
八、表中各栏目填不下的,可插入表格行或另附页。
九、本表请用A4纸双面打(复)印。
一、申请人综合信息
1.1 基本信息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
最高学历 |
|
毕业学校/专业 |
|
毕业时间 |
|
||||||
最后学位 |
|
授予学校/专业 |
|
授予时间 |
|
||||||
现从事专业 |
|
备注 |
|
||||||||
专业技术职务 |
|
晋升年月 |
|
行政职务 |
|
任职时间 |
|
||||
工作部门 |
|
外语水平 |
|
职业资格 |
|
取得时间 |
|
||||
联系电话 |
办公: 手机: |
联系地址 |
|
||||||||
主要学科方向 |
|
||||||||||
国内外学术团体兼职情况 |
|
||||||||||
主要学术荣誉称号 |
|
1.2 国内外学习(自大学填起)、进修、培训与工作经历
|
1.3 与本学科(专业)相关企业实践经历(近五年)
|
二、教书育人业绩
2.1 授课情况(近五年)
学年 |
课程名称 |
授课对象 |
课时数 |
备注 |
2012-2013 |
|
|
|
|
|
|
|
|
|
|
|
|
|
|
2013-2014 |
|
|
|
|
|
|
|
|
|
|
|
|
|
|
2014-2015 |
|
|
|
|
|
|
|
|
|
|
|
|
|
|
2015-2016 |
|
|
|
|
|
|
|
|
|
|
|
|
|
|
2016-2017 |
|
|
|
|
|
|
|
|
|
|
|
|
|
2.2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情况(近五年)
序号 |
获奖项目名称 |
级别 |
获奖时间 |
授奖部门 |
排名 |
例 |
2014年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高职院校实践教学体系探索与实践) |
国家级 二等奖 |
2014.9 |
教育部 |
2/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 教育教学改革、质量工程项目立项情况(近五年)
序号 |
项目来源及名称 |
级别 |
立项时间 |
批准部门 |
排名 |
例1 |
2015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科研项目 (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践研究) |
省级 |
2015.10 |
省教育厅 |
1/5 |
例2 |
2016年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电子商务专业) |
省级 |
2016.9 |
省教育厅 |
2/8 |
|
|
|
|
|
|
|
|
|
|
|
|
|
|
|
|
|
|
2.4 指导学生参加学科/技能大赛获奖情况(近五年)
序号 |
赛事及获奖项目名称 |
层次 |
级别 |
获奖时间 |
授奖部门 |
排名 |
例1 |
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电子设计与制作) |
高职 |
国家级 一等奖 |
2015.7 |
教育部等31部委 |
1/2 |
例2 |
第十一届福建省大学生机械创新竞赛(工业级传送带自动调偏机构) |
本科 |
省级 一等奖 |
2017.7 |
福建省教育厅 |
2/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应用科研业绩
3.1 已完成或在研科技项目情况(含纵向、横向项目)(近五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来源 |
经费 (万元) |
排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 科技进步奖获奖情况(近五年)
序号 |
获奖项目名称 |
级别 |
批准时间 |
批准部门 |
排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3 解决地方、企业实际问题的项目立项情况(近五年)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止时间 |
委托单位 |
转化金额(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代表性学术(技术)成果
4.1. 著作/论文(近五年)
序号 |
论文或著作(教材)名称 |
刊物或出版社名称 |
发表(出版)时间 |
本人 排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2 授权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情况(近五年)
序号 |
授权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名称 |
专利号/登记号 |
授权时间 |
本人 排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3 其它业绩
|
五、研究方向和研究水平综述
(学科带头人填,限500字) |
申请人对表一至表四所填内容真实性的承诺: 签名: 年 月 日 |
六、入选“培养计划”后的工作目标与计划
申请人入选“培养计划”后,拟开展的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科技研发、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的预期目标、主要任务措施、进度计划和预期成效: 签名: 年 月 日 |
七、培养计划及保障条件
申请人受资助后,学校的培养计划及各项保障条件。 校(院)长签章: 年 月 日 |
八、学校推荐意见
请对申请人业务水平、能力、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及本《推荐表》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以及对培养计划中提出的培养目标(包括分年度目标)及培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等签署具体意见,明确是否同意推荐。 校(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章: 年 月 日 |
九、专家评议意见
评议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十、市教育局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泉教高〔2017〕22号附件3
泉州市高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推荐学校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被推荐人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日 |
所在学科/ 专业名称 |
评聘为校级 带头人时间 |
党政职务 |
最高学历 |
最后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 |
职业资格证书工种名称/等级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1.“出生年月日”、“评聘为校级带头人时间”栏填写格式,如:“19650101”。
2. “申请类别”栏,填写“学科带头人”或“专业带头人”。
3.学历”栏,填写“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4. “学位”栏,填写“理学学士”、“工学硕士”或“管理学博士”等。
5. “职业资格证书工种名称/等级”栏,填写格式如:“报关员/高级工”或者“化学分析工/技师”等。
6. “备注”栏,填写申报类别,如:“学科带头人”或“专业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