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校,各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出国留学人员统计调研工作的通知》(教外司留〔2017〕2132号)要求,请梳理反馈本地区(单位)2017年度出国留学人员相关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数据统计
对本地区(单位)2017年度出国留学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的类别和数量进行统计,统计对象为在国外学习或培训3个月及以上人员(不含港澳台)。其中,国家公派指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派出人员,单位公派指省公费、行业部门或单位公费等派出人员,与国外共同资助派出人员按单位公派身份统计,全额获得国外资助人员按自费留学身份统计,非列表中信息可按“其他”类分项填写,通过自费留学、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等形式出国留学的学生需统计在内。
二、科学调研分析
各地区(单位)应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全面搜集相关数据信息,科学分析研判。本地区(单位)2017年度出国留学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合计超过10人的还需根据统计结果撰写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数据来源、统计渠道和调研方法;(2)本地区各类留学人员特点、与往年变化情况、发展趋势;(3)当前出国留学工作的问题和建议;(4)下一步工作计划和举措。
三、其他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负责统计辖区范围内高中阶段及以下学校、科研院所、人事部门、自费留学机构等单位的出国留学人员、留学回国人员情况;各高校(含市属高校)、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负责统计本单位出国留学人员、留学回国人员情况。各地区(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落实,如涉及单位内部多个部门的,应指定汇总统计部门,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统计调研任务。
请于2017年12月27日前以正式函件的形式将统计表和调研报告报送我厅对外合作处,并将正式函件的扫描件(PDF格式)、统计表(Excel格式)、调研报告(Word格式)的电子版发送至厅对外合作处邮箱jytfao@fjedu.gov.cn,以便我厅及时汇总上报。联系人:陈鹏程,徐慧婷,联系电话:0591-87091607,87091286。
附件:1.教外司留〔2017〕2132号
2.2017年度各类留学人员出国与回国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