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公布泉州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及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的通知》(闽建办城函(2017)47号),授予我校为省级节水型单位。
今后,我校将以这次表彰为新的起点,全面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用水、管水、节水工作,不断提升学校节水工作的管理水平和质量,再接再厉,锐意进取,推动节水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后勤基建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