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的通知
时间:2016-09-24 22:59:21 来源: 作者:

各系团总支:

根据我院《关于开展“五个泉州·扬帆起航”2016年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各系部及学院积极策划组织了我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系列活动,得到了全校学生积极响应,热烈参与。为了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总结成果,进一步巩固效果和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经研究,院团委决定对此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参评者综合素质较高,品学兼优,无重修科目,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2.积极主动参加院、系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带头组织、表现突出,有进行相关活动宣传,并取得良好的实践效果和社会反响;

3.自主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半个月以上,社会实践效果良好(个人社会实践,需要提供实践单位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院、系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则在申请表指导老师意见一栏标注),在总结材料中附实践照片、活动宣传形式、相关媒体链接等。

二、评选人数

全校范围内评选积极分子按我院参加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总人数的20%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注: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下载填写《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申请表》(见附件),于928日前将申请表交至院团委实践部或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院团委QQ邮箱:3376242298@qq.com

负责人:陈淑容  联系电话: 18259352419

 

附件:《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申请表》

 

共青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申请表.zip
文件类型: .zip b2bb288f6c9a19a1a7bc01232ce3cd20.zip (22 By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