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04-07 12:04:13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 用好新媒体宣传渠道
  • 利用公众号定期推送“一同抗疫”系列暖心推文,专门针对疫情期间学生出现的学习、生活、情绪波动等普遍问题,做好疫情下心理防护的科普工作。
  • 利用贴吧、微博、短视频等多种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手段推送心理防护知识,进行心理健康常识的普及,引导学生对疫情的正确认识,消除恐慌心理。
  • 构建心理支持体系

加强对在校内外隔离学生的关心与关注。学院为每位隔离的学生配备3名心理支持人员:1名专属心理咨询师、1名朋辈帮扶人员,与其辅导员一同形成“3对1”的心理支持体系,加强隔离学生的心理疏导。

  • 关注重点群体心理状况

对于已经摸排到的有心理问题史、精神疾病史或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辅导员要摸排近期心理状态,对于情绪波动较大的同学,辅导员要主动联系心理咨询中心进行咨询,安排同宿舍同学加强关心与交流,深入学生,定期回访。

  • 丰富线上活动

开展以“互助”“感恩”等主题的线上活动,传播正能量,有效缓解抑郁、焦虑、烦躁等不良情绪,提升学生的幸福感。

  • 发挥学院“三级”心理健康预警网络作用

启动心理健康预警网络,主动对接学校心理健康中心,健全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健康预警网络。充分发挥各个宿舍的心理委员的作用,要勇于承担,提高警惕,一旦宿舍有异常动态一定要立即上报,做好学生心理状态的实时监控。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