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努力成才,经研究,学校将评选2016-2017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对象:2014级在籍全日制专科学生
三、评选时间:学生于3月16日至3月22日,提出申请、各二级学院组织评选、公示,并于4月7日前报送学生处 。4月7日至4月17日,学生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公示后进行表彰。
四、评选名额:“三好学生”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数的5%以内;“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控制在学生干部数的10%以内。
五、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祖国,爱人民。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文明校园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遵纪守法,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
2.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本学年所修课程(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其中专业课程成绩良好,本学年学习成绩和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都在专业前15%以内。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同等条件下,发表论文或参加科技活动获奖者优先)。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通过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本学年体育课出勤率达95%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爱祖国,爱人民,思想政治觉悟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品德优秀。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本学年内无受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
2.学习目的性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本学年所修课程(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本学年学习成绩和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都在专业前30%以内。
3.凡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的现职学生干部(指校团委、学生会、自律会、社团联合会、各学生社团、二级学院团总支、二级学院学生会、二级学院自律会干部、班团干部等)均可参加评选。工作认真负责,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在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对学校学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较大的贡献,本学年度工作考核优秀。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通过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本学年体育课出勤率达95%以上。
六、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负责评选的宣传、组织、初审和上报等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倾听学生、教师的反映,置评优工作于群众监督下。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原则上按各专业综合测评名次从高到低,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年级民主评议,依次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小组研究评定人选,公示三个工作日并同时报二级学院同意后,送学生处审核、学校领导审批。
(四)凡未按时交纳学费和违反生活区管理规定的学生一律取消获奖资格。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奖项的评选条件和要求人数比例,经过全体学生民主推选,并随机抽取五名学生作为监票员,当场唱票,当场公布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并同时报二级学院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核、学校领导审批。
(五)申报材料
1.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时需上交盖有公章的纸质材料一份(包括呈报表和各二级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汇总名单),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120564862@qq.com;
2.各二级学院需要提交申请的学生自行打印《泉州信息工程学院三好学生申请审批表》和《泉州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申请审批表》,需用A4纸双面打印;个人主要事迹一份(不少于1500字、A4纸)。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