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辅导员 | 辅导员职业素质结构类型漫谈

学生处       2018-03-26 22:48:51

        辅导员的职业素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的构成并非是简单的、线性的叠加,而是按照一定的结构组合而成。同时,辅导员的职业素质,其功能的生成与发挥,也并非是个别或部分素质发挥作用的结果,而是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综合总用的结果。不同素质的辅导员会呈现出不同的类型,即使素质相同,其组合结构不同,也会使辅导员呈现出较大的差异,都各有其特点。职业素质结构是构建辅导员职业发展空间的基石,也是拓展辅导员职业能力的基础。

        以系统论的视角来审视辅导员的职业素质,会发现其并非是是简单的、线性的叠加。也就是说,并不能将辅导员的素质解释为多种单个素质的加总(A+B+C=D)。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辅导员的素质具有其独特的结构体系。构成该结构体系的各要素(也即各单项素质)之间,具有多样化的相互联系,发生多样化的相互作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构成方式不同,尤其是单项素质在整体素质所占的权重不同,就会形成不同的辅导员职业素质结构类型及其特有的工作方式方法和鲜明的工作风格。

 

(一)指挥/教练类型

指挥/教练类型的辅导员,通常具有强势的性格特征与直来直去的行事风格,行事果断,作风硬朗,沟通直接。但是,往往不容置疑与挑战。开展学生工作往往重视宏观层面的设计与考量,注重整体性与效率性。但是,在执行细节上,尤其是安排部署协调层面上,往往存在大而化之的倾向。其关注的重点在于外部行为构成的外部事件,而对于心理逻辑及情感却较为忽视。沟通方式以单项宣教、灌输与命令为主,不够细腻,不够委婉,不够多样。执行力强,办事效率高,对于学生工作中的管理职责往往能够履行到位。但是,对于教育与服务类职责的履行,却稍显由于手段的单一,可能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指挥/教练类型的辅导员,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与统筹能力,因而,其工作的落实与业务的开展具有明显的计划性与原则性;具有较强的法律素质,因而,在各项工作中都能体现出较强的程序意识;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因而,在各项工作中都能体现出较强的组织纪律性。但是,在相关专业知识方面,特别是心理学知识方面,却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根据其沟通侧重点的不同于以及对过程与结果的重视程度的不同,又可以将其区分为偏指挥类型和偏教练类型。偏指挥类型的辅导员,其沟通风格具有明显的指示性,而其指示又具有明显的注重结果的特征,也即以结果为导向。偏教练类型的辅导员,其沟通风格具有明显的预见性,其沟通具有明显的过程与结果并重,更侧重过程的特征。结合学生工作来说,偏指挥类型的辅导员,更注重物化工作目标的达成,而偏教练类型的辅导员则更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例如,在组织学生活动的过程中,偏指挥类型的辅导员在预设活动主题与活动目标的同时,会深入到活动的策划、组织、部署、实施、保障以及总结等等各个环节并起到主导性的作用,将各阶段,各环节甚至各步骤的目标及质量要求都明确到位,并且以活动是否达到预设目标为唯一评价标准。而偏教练类型的辅导员,在参与活动各环节时会为学生能力的发挥与培养留有余地,在保持关注的同时,适时指导,必要时主动介入,并且将活动组织过程的严密性与学生态度的严肃性同时作为评价指标。

 

(二)导师/顾问类型

导师/顾问类型的辅导员,通常具有广博而深厚的知识积累,良好的文化素养,以及良好的人格修养。其沟通方式偏重点拨与指教,能够为学生提供专家性的意见与建议。在学生工作实践中,能够迅速分析问题,把握重点并理出思路,形成规划;能够将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归纳,并提炼能成为方法论层面上的原则性应对措施(或套路);能够针对部分学生工作的问题,或者某一个学生群体的问题,形成独到的认识和见解。其沟通方式以单项引导为主,语言精准,思路清晰,循循善诱,往往能够收获良好的教育效果,问题往往能够迎刃而解。导师/顾问类型的辅导员,具有较强的思想引领能力,能够得到学生的信赖,具有一定的专家权威性。但是,相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履职能力而言,其管理方面的履职能力往往偏弱。而且,对于学生管理事务,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被动性,对于学生事务缺乏参与、介入、影响的主动性。其工作的注意力往往聚焦于学生的思想问题,而其思想教育与引领工作的辐射面,或者说效用面,往往又较为狭窄。因自身所擅所长开展工作有余,而因学生所需所求开展工作不足。

根据其沟通主动性程度的不同于以及对学生工作事务介入程度的不同,又可以将其区分为偏导师类型和偏顾问类型。偏导师类型的辅导员,其沟通风格往往呈现出较强的启发性、开导性与知识性,在与学生沟通的过程中,能够引经据典,旁征博引,深入浅出的将相关知识、经验与事理抽丝剥茧式的传输给学生。其沟通具有明显的目的性特征,通常是“一事一沟通”。偏顾问类型的辅导员其沟通风格呈现出较强的技术性,经验性,在与学生沟通的过程中,能够主动分享事务经验与人生智慧,其沟通具有明显的宽泛性特征,与学生沟通,并不需要预设主题,或者以问题为导入。例如,在与学生进行谈话谈心时,偏导师类型的辅导员倾向于主动引导话题,旁敲侧击,渐次深入,并帮助学生加以分析,直至到达预期结果。偏顾问类型的辅导员则更倾向于,由学生抛出问题,围绕问题不断拓展,尽可能多的传递信息。

 

(三)伙伴/同学类型

伙伴/同学类型的辅导员,通常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与协调能力,态度随和,平易近人,能够与学生拉近距离,打成一片,从而进行平等的沟通。在学生工作中,其并不必然的将自己置于主体地位,或者说是显在的主导地位。而更倾向于放低姿态,贴近学生,努力赢得学生的好感与信任,成为学生的朋友与伙伴。努力在平等的交流中,充分了解学生的所思所想,所欲所求,然后,再对症下药。沟通与交流的顺畅,往往会带来良好的教育效果,而理解与信任往往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在拉近与学生距离的同时,沟通的效率得到了提高,学生的思想工作往往容易做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管理效率的提升。相反,其管理效率以及事务性工作的开展,往往过度依赖于思想的沟通,可能会导致工作效率降低。平等对待则意味着以非权力影响力来作为推进工作的主要力量,而恰恰会由于影响力状态的不稳定性,几乎必然会使工作推进状态也一并呈现出不稳定性。

根据其与学生相处的内心距离不同以及对学生影响力的大小,又可以将其区分为偏伙伴类型和偏同学类型。偏伙伴类型的辅导员,其与学生心理距离更近,因而其与学生的沟通风格也更为随意、随性,比较容易被学生所接受。与学生的“关系”是其工作的重点和主要推动力。对于教育类与服务类工作的推进,良好的“关系”使其事半功倍。然而,在必要的管理类工作中,良好的“关系”与禁止性规范(或者“勿为”性规范)的推进,往往背道而驰。偏同学类型的辅导员,在与学生保持较近心理距离的同时,在关注学生学业问题的同时,在学习观念树立、学习方法改进与学风建设等方面,能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与示范,进行良好的互动。但是,这种指导与示范,缺乏制度性的保障或者说纪律约束。因此,也并不必然会带来工作效率的提升,以及实效性的整体性提升。

(四)保姆/家长类型

保姆/家长类型的辅导员,通常具有较高的情商,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及较强的服务意识,以学生为中心开展工作,事无巨细,嘘寒问暖,考虑周全。与学生沟通,态度亲切、热情,能够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能够将学生的成长成才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经过长时间的相处,以心换心,其往往能够赢得学生的尊敬,并且与学生建立起深厚而稳固的感情。但是,以情感为引导的工作方式与工作本身所需要的包括客观、公正等等方面在内的实践理性,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契合性。并且,所谓为学生好为学生着想的出发点,与工作方式的学生接受程度之间,也并不必然的具有一致性。在对“所欲”与“所需”,“你所欲”与“你所需”,“我所欲”与“我所需”,“我所认为的你所欲”与“我所认为的你所需”等等几对概念进行考量,以及对它们相互之间进行交叉考量的时候,感性的标准与理性的标准之下,以及感性与理性各占不同权重的标准之下,必然会出现不同的结果。而这种不同恰恰是矛盾的深层次来源。值得一提的是,保姆/家长类型的辅导员并非是没有注意到这种矛盾之所在,而是高情商与强责任感,强使命感的共同推动下,往往混淆或忽略了谁才是中心这个学生工作的基本命题。

根据其主导性强弱的不同,又可以将其区分为偏保姆类型和偏家长类型。偏保姆类型的辅导员,关心学生而又事无巨细,服务学生而又过于周到,对学生的服务多于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对学生的应答多于对学生的约束,对学生的满足多于对学生的引导。工作主动性虽然强,却有可能会产生一种被动的结果。偏家长类型的辅导员,在对待学生是总是居于主导性的地位,乐于并勤于为学生答疑解惑,辅导指教,分享经验。无论职责内外,总为学生考虑周全,思考严密。但是,其先入为主的考量与居高临下的地位,往往会使工作有失精准。并且,其主导性的地位与不容置疑的经验往往会给学生留下教条、固执的刻板印象。

   

(五)榜样/偶像类型

榜样/偶像类型的辅导员,通常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无论形象、气质,还是学识、修养,都能够受到学生的关注与青睐。在与学生互动的过程中,其人格魅力及气场使学生折服,其言谈举止为学生所推崇,并且已经或正在成为学生模仿和学习的对象。良好的示范作用是其开展工作的一大法宝,通过自身的表率以及比较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往往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并且,其基于榜样/偶像魅力的非权力影响力,往往高于其他类型的辅导员,因而,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时能够事半功倍。但是,其基于榜样/偶像魅力的非权力影响力,往往存在因人、因事、因时、因地的差异而产生难以预料的不同效果。因此,可靠性始终是其无法确保的难题。并且,在开展服务类的学生工作时,过度的基于榜样/偶像魅力的非权力影响力,恰是其需要面对的另一个难题。

根据其魅力来源的不同以及示范效应的不同,又可以将其区分为偏榜样类型和偏偶像类型。偏榜样类型的辅导员,其魅力更多来自于学识修养与道德品质。在与学生互动的过程中,通过其立场观点与方法原则的示范,潜移默化的将理想人格的鲜明印象传递给学生。并且,通过其积极正面的近距离的示范作用,使学生的主观自我与理想人格逐步实现融合。但是,这种近距离榜样示范式的作用,常常会陷入到辐射距离变大而效应递减,辐射距离变小,效应增强但辐射面变窄的悖论中。偏偶像类型的辅导员,其魅力更多来自于形象气质与外在技能。在与学生互动的过程中,通过其精神风貌与言谈举止的展示,往往会给学生留下深刻的良好印象。在赢得学生好感的同时,其各项工作也可能会获得更多的理解与支持。但是,基于形象气质与外在技能的非权力影响力或者说示范作用,往往辐射面大,但“穿透力”不强,难以对学生人格的塑造形成持久的影响。

一言以蔽之,辅导员职业素质结构类型的奥秘在于不同职业素质的相互融合与相互影响。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尽管辅导员的职业素质结构的确存在一定程度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即是辅导员职业素质结构存在的逻辑前提),但是,这种稳定性并不等同于辅导员的素质结构类型不可变化。相反,辅导员的职业素质结构类型,是可变的,甚至是多变的。这种变化正体现了辅导员对客观工作环境的适应性。为了适应新时代不断发展变化的学生工作需求,辅导员的职业素质结构类型应当,而且必然会不断的发展变化。

 

作者简介: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何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