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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网管理规定

作者:   更新时间:2018-09-17 09:12:08

为拓宽学生的学习渠道,规范学生上网行为,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网络文化氛围,保障校园网络系统安全、良好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鼓励学生通过互联网络学习知识,了解信息,开阔眼界,沟通交流,丰富生活。学校积极为学生进行网上学习与交流创造条件。

校园网络是学校的公共基础设施,每个人都有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禁止破坏各类网络设备和设施。

网络管理员应当做好网络用户的登记备案工作,对上网用户进行监督、指导,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的设施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接入校园网的学生用户必须遵守我国所有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法令法规等。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自己向网络所提供的信息负有政治和法律责任。不得登陆非法网站,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信息内容包括: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若违反上述行为之一,对网络安全造成危害,学校将依照情节对其进行警告、停止网络使用,并要求赔偿损失、承担相关费用;情节严重者,提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学生上网时要自觉遵守道德规范,注重社会公德,健康、文明地使用互联网络,营造和谐的网络社会,出现故障及时告知学校有关部门。

学生上网时不能耽误正常的专业学习和学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应当尊重他人的正常生活习惯,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当学习、休息、工作,在发生矛盾时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学生不论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使用学校网站的网络布告牌、网络白板、网络论坛、网络留言板等交互式网络工具发布信息时,都必须采用实名,不得以任何形式隐瞒自己的身份,或者盗用他人名字。

学生不得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以及私自修改网络配置等活动;不得盗用他人网上地址和账号;不得制作、传播网络病毒,不得冒用他人名义从事网上活动;不得通过扫描、侦听、破解口令、安置木马、远程接管、利用系统缺陷等手段获取他人信息。

学生上网必须自觉维护校园网络通畅,珍惜网络资源。不允许在网络上进行大量消耗资源且没有意义的“测试”或者“游戏”性的活动;不允许发送连锁信;不得滥用BT下载。

任何宿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网络运营商申请互联网接入。任何宿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被封端口的宿舍拉线提供网络接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入网权。

十一 学生校内申请上网的ID号、E-mail账号和IP地址只限于申请者本人使用,不得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利用上述账号和地址私自建立局域网。否则,由此出现的问题,由转让帐号的学生负全部责任。

十二任何个人使用网络前必须首先到学校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按规定流程以真实身份办理入网手续,并认真阅读本规定

 

 

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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