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15 00:00:00 来源: 作者:

                                                                                                      泉信院人〔2020〕23号

各单位:

      根据学校人事工作安排,学院将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开展全校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全校各类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1.考核动员:各单位应根据文件精神,及时召开考核工作会议,进行考核动员,布置考核工作,严格考核方法和程序,弄清考核的范围、内容和标准。

     2.填写考核表:教职工对本学期的思想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完成工作实绩以及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按照要求填写《学期考核表》,并于12月18日前送交本单位负责人。

     3.单位组织考核:各单位负责人,组织所属人员进行本学期考核,写出评语、提出学期考核等次意见,并于12月23日前提交本单位所有人员考核材料至人力资源管理处。

     4.相关单位审核:教务处、人力资源管理处和科研处于12月31日前,分别牵头完成对各单位专任教师和非教学人员考核的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5.考核结果审定:2021年1月8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对各单位的考核初步结果和教务处、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意见进行审议,确定全体人员的考核等次。

     6.中层干部根据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于12月31日前把述职报告及2021年工作计划提交人资处,具体述职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注意事项

    1.留职停薪、学期请假累计超过二个月的人员不参与学期考核;新参加工作未满三个月的人员,或试用期的人员应参加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考核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与不称职三等,75分以上为称职,65-75分为基本称职,65分以下为不称职。

    3.本学期专任教师、行政人员考核标准和考核表详见《2020-2021学年学期考核标准和考核表》(附件2);

    4.职能部门所有人员及二级学院(中心)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指标数原则上应有5%的比例。对考核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人员,各单位须报情况说明材料,随考核表一并提交至人力资源管理处;

    5.请各单位前往人力资源管理处领取学期考核表。专任教师填写《教师学期考核表》,行政人员填写《行政人员学期考核表》。填写考核表时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并在相关签字栏签字和盖章。

    四、考核说明

    1.年度学期考核不进行评优,评优由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确认和表彰,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推优的参考依据。

    2.对考核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人员,各单位必须和被考核人员诫勉谈话,且上报情况说明材料至人资处。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