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示范性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8-07-05 11:20:52 来源: 作者:

各高校人事处:

为提升我省高校青年教师的职业素养、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示范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福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承办单位: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协办单位: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三、时间地点

(一)时间

报到时间:8月4日(星期五)下午

上课时间:8月5日-10日

(二)地点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国际交流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首占新区育环路28号,总台电话:0591-28922222,公交路线:长乐客运站或长乐城南客运站可乘长乐公交2、3、10路车到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站下车;福州火车南站乘坐公交601路至长乐终点站,转乘公交3路至学校;福州火车北站乘坐公交K2线至白湖亭枢纽站,转乘“玉田”方向长途车至学校;自行驾车者可在沈海高速长乐营前出口下高速,沿途按学校设置的户外指示牌行驶抵达学校。)

四、参训对象

全省高校中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入职5年以内具有教学科研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全省公办高校各派1名、全省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各派2名参加。具体学校及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五、培训内容

整个培训分为专家讲座、名师教学示范、学员分组片段教学试讲与专家现场点评指导、总结提升等四个阶段。通过精品课程课堂示范教学、课堂教学问诊、专家讲座、专题报告等培训方式,从青年教师综合素养、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模块的培训,旨在提升师德修养与教育教学能力。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承担,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各派出高校负责。

(二)请各高校于7月15日前将《培训班回执单》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电子邮箱:g130555@163.com。

省高师培训中心联系人:关碧琪,电话:0591-83407599;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联系人:高旭,电话:18120891112。

 

件一:各高校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培训班回执单

 

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7年7月3日

 

 

 

 

 

 

 

        

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7年7月3日印发

 

附件一:

2017年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示范性

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校名称

办学层次

分配名额

备注

1. 

福州大学

本科

1名

 

2. 

福建师范大学

本科

1名

 

3. 

福建农林大学

本科

1名

 

4. 

华侨大学

本科

1名

 

5. 

福建医科大学

本科

1名

 

6. 

福建中医药大学

本科

1名

 

7. 

集美大学

本科

1名

 

8. 

闽南师范大学

本科

1名

 

9. 

泉州师范学院

本科

1名

 

10. 

厦门理工学院

本科

1名

 

11. 

福建工程学院

本科

1名

 

12. 

闽江学院

本科

1名

 

13. 

莆田学院

本科

1名

 

14. 

三明学院

本科

1名

 

15. 

龙岩学院

本科

1名

 

16. 

武夷学院

本科

1名

 

17. 

福建江夏学院

本科

1名

 

18. 

宁德师范学院

本科

1名

 

19. 

福建警察学院

本科

1名

 

20. 

福建商学院

本科

1名

 

21. 

厦门医学院

本科

1名

 

22.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本科

2名

独立学院

23.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本科

2名

独立学院

24.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本科

2名

独立学院

25.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本科

2名

独立学院

26.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本科

2名

独立学院

27.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

本科

2名

独立学院

28. 

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

本科

2名

独立学院

29. 

仰恩大学

本科

2名

民办

30.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本科

2名

民办

31.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本科

2名

民办

32. 

福州理工学院

本科

2名

民办

33. 

厦门华厦学院

本科

2名

民办

34. 

厦门工学院

本科

2名

民办

35. 

阳光学院

本科

2名

民办

36. 

闽南理工学院

本科

2名

民办

37.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专科

1名

 

38.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名

 

39.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名

 

40.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名

 

41.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名

 

42.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名

 

43.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名

 

44.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专科

1名

 

45.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名

 

46.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
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名

 

47.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名

 

48.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专科

1名

 

49.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名

 

50.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名

 

51. 

黎明职业大学

专科

1名

 

52.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名

 

53.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名

 

54.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名

 

55.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名

 

56.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专科

1名

 

57.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专科

1名

 

58.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名

 

59.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1名

 

60.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

1名

 

61. 

福建警官职业学院

专科

1名

 

62.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专科

1名

 

63.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专科

1名

 

64.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

1名

 

65.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

1名

 

66.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专科

1名

 

67.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68.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69.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70.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71.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72.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73.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74.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75.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76.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77.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78.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79.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80.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81.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82. 

漳州理工职业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83. 

武夷山职业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84.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85.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86.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87. 

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2名

民办

88. 

福州墨尔本理工职业学院

专科

1名

中外合作办学

 

 

 

 

 

 

 

 

 

 

 

 

 

 

 

 

 

 

 

 

 

 

附件二:

 

2017年福建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示范性培训班参训学员回执单

 

序号

学校名称

姓名

性别

所属学科    (理工类or人文社科类)

手机

QQ号

1

 

 

 

 

 

 

2

 

 

 

 

 

 

注:1)所属学科如属体育、美术或外语类的须特别标明;

2)参训学员须准备10分钟的现场片段式教学试讲,并提供与试讲课程配套的教学大纲和1课时教案文本各两份;

3)参训学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酒店入住手续;

4)本回执单请于7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电子邮箱:g130555@163.com。

联系人:关碧琪          联系电话:0591-83407599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