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
时间:2017-02-13 11:13:36 来源: 作者: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闽教办师〔2017〕8号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

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教人厅〔2017〕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各高校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21号)精神,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学校党委对人才工作的领导,用足用好用活各项人才政策,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解放和增强人才队伍活力,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和创业活力,为学校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精心做好引才聚才工作。着力提高人才引进的精准度,切实纠正“重引进、轻服务,重激励、轻约束,重称号、轻使用,重增量、轻存量,重单个、轻团队的倾向,健全人才引进管理和服务体系,充分释放各类人才创新活力。要严把引才“入口关”,加强人才审核,切实把好政治关、学术关、道德关,并规范协议签订和管理,健全“非升即走、非升即转”的退出机制,畅通“出口关”。要精心做好人才团结教育和引领服务工作,引导各类人才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思想感情联系,解除人才后顾之忧,为他们静心育人、潜心科研创造良好条件。各高校要积极拓宽海外引才渠道,不倡导省内高校互挖人才,不鼓励从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引进人才。

三、加大自有人才培养力度。各高校要着眼自身“造血功能”,制定人才培养专项规划,建立定位明确、层次清晰、相互衔接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要加大经费投入,创新培育和激励机制,引导青年人才比学赶超,快速成长。要用好用足省高校人才“三项计划”“闽江学者奖励计划”等人才项目政策,创造更多机会让优秀青年人才赴海内外研修访学,积极为青年优秀人才在岗位聘任、工作条件、考核评价和生活待遇等方面创造灵活便利条件,促进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增强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动力。

四、加强闽台人才交流合作。发挥福建与台湾的特有渊源优势,积极推动两岸教育人才的合作交流。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我厅联合有关部门实施的“台湾全职教师引进计划”,依托“两岸和平发展论坛·两岸交流项目”等平台,大力引进台湾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闽任教,促进两岸人才交流。要依托我厅实施的“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积极引进台湾优质培训资源,为我省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培养一批高层次技能人才。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

 

 

 

 

 

 

 

 

 

 

(依申请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