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处文件 学生[2017] 5 号 关于组织辅导员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及辅导员心理健康自我调适能力,全面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及《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分期组织我校辅导员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专职辅导员 二、 名额安排:各二级学院可推荐1-2名辅导员 三、 培训事项: 1、培训时间:面授2017年3—5月、7-10月,共两期 2、培训方式:面授培训为主(网络为辅) 3、培训种类级别:心理咨询师国家三级、二级 4、考试时间:每年5月或11月 5、培训机构:华夏心理咨询师资格认证培训(泉州培训中心) 6、培训地点:泉州市青少年宫 7、培训费用(含报考费240元、教材费46元等费用)
培训级别 缴费 三级心理咨询师 2520元(折后缴交2064元) 二级心理咨询师 2690元(折后缴交2200元,但不包含论文评审费350元)
四、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考级活动,选派辅导员参加学习,参与培训的辅导员必须做好工学结合,切实有效地开展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参加2017年5月或11月国家心理咨询师统一考试合格者的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从辅导员培训经费支出。考级未过者的所有费用须由学员个人承担(以两年为限,第二年补考者可免费参加培训,但须重新提交报考费,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
3、各二级学院须填写《泉州师院2017年心理咨询师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315085515@qq.com邮箱。
4、具体培训时间及课程安排(另文通知)
附件1:泉州师院2017年心理咨询师培训班报名表
学生处
2017年2月20日
抄 送:人事处,林副书记。
泉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7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