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信院人〔2016〕29号
关于做好2016年
“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6年度“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对象与条件
符合《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认定办法(试行)》任职要求的各二级学院(中心)人员。
二、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提供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填写《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一式一份,见附件),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2月13日前交至所在二级学院(中心);
2.二级学院(中心)初评推荐:二级学院(中心)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查验申请人提交材料并填写推荐意见,于12月19日前提交到人力资源管理处;
3.资格确定:根据学校评审委员会的表决意见,对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教师给予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四、其它事项
1.申报过程中,申报人应提供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所有送审数据均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都视为无效数据。如提交申报材料内容有不实情况,取消本次认定资格。
2.二级学院(中心)要对老师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认真审查核对。申报人所在单位领导有责任审核申报人材料,以确定其有效性。
3.申报过程中,相关事项可向人力资源管理处咨询。
(联系人: 高馨 联系电话:0595-22769050)
附件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认定办法(试行)》
附件2:《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报表》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12月8日
抄 送:学院领导 存档(2)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8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