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福建省第四届杰出人民教师座谈会在福州召开,授予全省31位教师第四届“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荣誉称号,我院副院长黄克安教授获此殊荣。省委书记尤权亲自为黄克安教授等受奖者颁发奖章。
“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是福建省授予人民教师的最高荣誉,每三年评一次;表彰对象为长期在我省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在广大师生和教育界中具有较高威望和影响的优秀教师;是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书育人、敬业爱生的良好氛围,奖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激励广大教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更好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而设立的。
省委书记尤权接见我院黄克安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