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关于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 2018-03-15 08:42:48 点击数:291 作者

 二级学院、部门(中心)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选拔、培育优秀作品参加第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国赛,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届泉州信息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科研处、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联合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校友会等共同承办。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可以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为团队负责人,须我校在校生(本专科生均可)。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2015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为我校在校生(本专科生均可),或我校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以上(2015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月1日后注册),且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为企业法人代表,为我校在校生(本专科生均可),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本专科生、均可)。若参赛项目在2018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本专科生均可),或我校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五、赛事安排

1.参赛报名(即日起至5旬)

参赛项目团队必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后方可参加校级比赛(注:20183月28日开放,包括项目计划书、相关佐证材料及路演PPT、视频等

2、院级初赛5月旬)

各学院必须将已经在网上报名的参赛项目预先进行院级预赛,遴选出每组优秀作品进入校级(校友会提供的项目直接进入校级初赛)

3、校级初赛(5月旬)

学校将对参加类组别的选手作品进行网上评审,遴选出每组优秀作品进入校级复赛。

1)专家组评审根据《项目计划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评审,相关材料为: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初创组和成长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使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

2)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3)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3.校级复赛(6旬)

进入复赛团队根据校级复赛的比赛环节做相应PPT、视频或实物准备,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每个参赛组别遴选出若干项目进入校级决赛。

4.校级决赛(6月中旬

进入决赛团队根据校级决赛的比赛环节做相应展示准备,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风险投资人等进行现场评审,决出每个组别的校级金、银、铜奖。学校将根据福建省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按照决赛评审及其他综合情况,推荐若干支团队参加省赛。省赛的赛制及组织形式根据福建省组委会后续安排进行。

六、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部门为单位将各团队的《项目计划书》相关佐证材料、《第泉州信息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团队汇总表》(附件1)等材料打包的电子版发至邮箱2534519703@qq.com材料提交截至时间:525日。

(二)各部门发送的邮件主题及附件统一命名:**第泉州信息工程学院“互联网+”参赛材料,内附材料以团队项目名称为单位汇总。

(三)为方便联系,各部门负责大赛的老师及各参赛团队负责人须加入第泉州信息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群:227615943,关于后续比赛的相关动态将及时通过qq群进行发布。

(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大赛,要通过多渠道广泛做好赛事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多角度挖掘指导一些具有潜力的项目,多走访并动员已注册成立公司的校友,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大赛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让更多的在校生和符合报名条件的校友参加比赛。

(五)各学院要积极动员本学院专业教师参与团队指导工作,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本学院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展现学院创新创业工作成果。

(六)为与国赛、省赛实现对接,校赛具体的比赛时间及执行方案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进一步通知,请关注比赛各项安排进程通知,学校将组织各类专家在比赛的不同阶段对团队进行赛前专门指导和培训。

(七)任务要求:为保证大赛能顺利进行,各学院在校生参与率达70%以上(每个团队的参赛学生成员3-6人间)、并重点培育2-3个项目进行参赛;校友会组织不少于15个项目参赛各二级学院及校友会要指定1名教师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名单报送科研处。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校级金奖9个、银奖18个、铜奖36个;设优秀组织奖2个,优秀创新创业导师10名。

大赛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学校将进行大力扶持,授予创新学分,给予创业基金支持,推荐参加全国、福建省大赛,优先参评校内外各项创业类评选资助计划和竞赛活动,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八、联系方式

科研处:0595-22767201    教务处:0595-22767538  

学生处:0595-22767539    

 

附件1:第届泉州信息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20183月8

 

 

 


附件1

届泉州信息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汇总表

学院名称(公章):               负责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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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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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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