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可获得就业扶持
时间: 2015-03-31 08:39:35 点击数:328 作者就业办

  来自福建省财政厅消息,福建省最新出台四项扶持就业和自主创业财政政策,应届高校毕业生将可获得就业扶持。

  这批政策主要内容包括:福建省加大对大学生就业的扶持力度,将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从就业困难人员扩展到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助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补助对象从城乡低保家庭扩展到零就业家庭。重视对灵活就业的扶持。补助条件为与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将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费财政补贴比例,统一调整提高为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三分之二。

  与此同时,对自主创业给予倾斜,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其租用经营场地在闽创业给予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0万元、8万元、5万元统一调整为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