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16-11-09 11:38:47 来源: 作者:

泉信院〔2016〕85号

 

    教学信息员工作是专门由学生向教学管理部门反馈对教学与管理的意见要求的教学监控管理工作。主要从教学一线信息,包括教学思想、办学目标、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课堂教学、专业设置、教风建设等方面信息的收集和反馈;为学校的教学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协调教学双边活动,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第一条  教学信息员的条件与要求

    为保证信息的全面、准确,聘任的信息员要求覆盖学校各二级学院(中心)、各专业、各年级,保证每个班级都有学生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员由教学督导室聘用,聘期为一学年。聘任的教学信息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有责任心,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秉公办事,敢于发表意见。

    (二)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三)团结协作精神强,善于联系老师和同学,客观公正,能代表多数同学反映意见。

    (四)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第二条  教学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参加定期召开的学生信息员会议,及时了解学校有关教学方面的文件、会议精神及有关教务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

    (二)及时收集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客观地反馈给教学督导室。

    (三)及时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教学过程的各环节(备课、课堂教学、教学内容的更新、师生互动、板书、语言表达、辅导及批改作业、教学效果等)的意见和建议。

    (四)及时反映学生对实践教学环节(实验、上机、实训、课程设计、毕业实习与设计、实验设备、实习场所等)方面的意见。

    (五)及时反馈学校教学基本设施(包括教室、计算机机房、多媒体室、语音室、实验实训室、实习实训场地、图书资料等)的使用问题与困难。

    (六)反映学生对教学管理部门(包括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质量管理等)的意见和建议。

    (七)及时反映学生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教学活动中的状况。

    (八)反馈其它与教学紧密相关的情况。

    第三条  教学信息员的组织管理与奖惩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由教学督导室安排专人管理。教学信息员日常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学习部长负责,每个二级学院(中心)设一个教学信息组,各二级学院(中心)学习部长任组长,负责本二级学院(中心)教学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信息员的日常管理。

    (二)学生信息员可随时直接将信息报告给教学督导室负责教师,教学督导室负责信息处理,及时将信息整理后转交或传达给相关二级学院(中心)(中心)和职能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信息员,由信息员将处理结果传达到学生,以便对工作改进情况进行监督。

    (三)教务处、教学督导室、各二级学院(中心)对教学信息员所提意见给予保密,对信息员所提供的教学信息要及时予以反馈,尽快予以答复或解决。

    (四)教学督导室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信息员工作会议,开学初召开信息员工作计划会,期中召开座谈会,期末召开工作总结,学年末召开表彰会。

    (五)教学督导室将工作部署、信息员反馈的内容、会议内容等资料整理存档(含电子档)。

    (六)教学信息员在任期内表现不佳,不能很好履行职责,不提交或不认真填写反馈意见表或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影响者,取消学生教学信息员资格,予以解聘。

    (七)担任教学信息员的学生,根据学校学生操行评定考核的有关规定,享受学生干部待遇,在各项评优当中给予优先考虑。

    (八)教学督导室根据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表现、提供信息的数量和质量,每学年评出 “优秀学生信息员”,颁发奖励证书(校级)。

    第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