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信息工程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质量标准
时间:2016-11-21 15:18:40 来源: 作者:

  泉信院〔2016〕85号

    一、制定培养方案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的办学理念,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坚持实基础、强能力、能创新、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实施“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融合”,制订出符合国情、校情,与时俱进的培养方案。

  (二)注重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结合高校学生的特点,将课内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生动活泼地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积极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 实施宽口径专业教育。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公共基础平台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体系(专业平台课程)、专业课程体系(专业方向课程)、创新创业类课程体系(创新创业课程)。

  (四)坚持整体优化的原则。要注重培养的全过程,正确处理德、智、体、美、劳的关系,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关系,课内学习与课外学习的关系,构建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平台,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教育。

  (五) 加强公共基础课教学。强化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的训练,使学生能用英语准确地进行口头和书面的信息交流;建立、健全适应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发展要求的计算机基础教学课程体系,以适应终身教育及知识更新的需要。

  (六)加强对学生创新精神与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正确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合理设置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每学期安排2—3周的实践教学、学期小论文撰写和综合设计或直接参加教师的科研工作。

  (七)坚持统一培养规格要求与促进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按“合格+特色”的要求组织教学,即:“合格”为基本要求,“特色”为学生个性发展要求。为此,要适当精简必修课的学时,为学生自主学习和参与社会实践留出足够的时间,多种渠道培养优秀学生。

  (八)坚持培养方案的相对稳定性与严肃性。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一旦出台,就应该保持其相对稳定性,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修订变更,必须由二级学院申请、学校教务处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经同意后才准执行。

  (九)坚持“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 “知行合一”,即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产学研相结合。

    二、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必需包括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人才需求分析、培养目标、培养基本要求、主干学科、核心课程、主要实践环节、修业年限、毕业标准与学位授予条件、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安排、学时学分及教学环节分配表、各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本专业辅修教学计划、综合素质培养的要求和学分。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程序

  学校原则上每四年一次分专业重新修订培养方案,在四年期间每年可针对社会需求和毕业生调查结果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微调,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将培养方案的制定要求、时间安排、具体分配、学时安排、有关课程安排的说明、部分公共课程学时安排参考表等材料及具体要求发到各学二级学院(中心)。

  各学院根据上述说明和要求,组织进行培养方案的调研与制订工作,修订工作应建立在现有教学评估的基础上,吸纳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改革成果,有充分的毕业生调研资料,在校生反馈资料、家长和社会需要方面的调研资料、专家研讨结论等。

  各专业将修订的培养方案报学院(部)、院主管教学领导审批。为保持培养方案的严肃性,学二级学院(中心)主管教学领导应对本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负责,必须认真审查并签字后方可报送教务处。

  教务处统一整理并审查各学二级学院(中心)培养方案, 四年一次的培养方案修订必须通过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每年培养方案的微调需分管教学校长审批,在执行过程中有关课程顺序的调整由教务处审批。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