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纲要
时间:2020-03-09 14:53:50 来源: 作者:

泉信院〔2019〕20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精神,切实加强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文化的建设,建立教学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教学质量全程管理,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纲要》(以下简称“质量体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体现学校办学定位。遵循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实基础、强能力、能创新、高素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提供有力保障;坚持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努力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将学生成长成才和可持续发展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树立科学的质量观,以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构建多维度的质量标准,建立质量保障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把学校办成学生满意、社会与用人单位满意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第二条 总体思路

    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拟定质量标准,分析质量生成过程,找出质量控制关键点,健全组织与制度,完善机制,使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和关键环节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得以全面落实;同时将各个部门的职能行为与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合理组织起来,形成职责明确、相互协调、持续改进的校内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保障并提升教学质量。

    第三条 建设目标

    构建并逐步完善以应用型为导向,由决策指挥与执行、质量目标与标准、培养过程管理、资源建设保障、监测评估与改进等五大系统构成的“五位一体”闭环控制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并对接和满足国家、社会、行业企业以及学生个人的需求。以期建成一个能够支撑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改进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第二章  建设基本原则与体系架构

    第四条 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教”与“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使教学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充满活力。

    (二)系统规划的原则。全面规划、系统设计,健全实施校、院(中心)两级教学质量管理的组织架构、流程和科学规范的约束与激励机制。

    (三)持续改进的原则。建立信息预警、反馈、激励与纠错机制,确保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个环节和相关要素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不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教育质量。

    (四)实施“三全”的原则。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做到学生、教师、服务管理人员全员及用人单位的参与,人、财、物资源条件的全面保障,以及对从培养方案制定、招生、教学过程管理,到第二课堂、就业等人才培养整个过程的全程监控。

    (五)重点控制的原则。抓住影响本科教学质量的关健因素,抓住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效益。

    (六)逐步推进的原则。采用“系统设计、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式,使学校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可持续地推进。

    第五条 质量体系组成架构

    “五位一体”闭环控制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组成架构:(图见附件)

    (一)决策指挥与执行系统

    决策、指挥与执行系统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组织基础。建立学校决策、管理部门具体指挥、二级学院及教学基层组织实施的教学质量管理组织系统,各组织机构权责明确,关系清晰,充分保证质量保障体系的全过程全方位有效运行。

    (二)质量目标与标准系统

    质量目标与标准系统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工作依据。包括: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标准、专业建设标准、课程质量标准,以及各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等等。

    (三)培养过程管理系统

培养过程管理系统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中心环节。树立全面质量观,建立全员质量管理模式,对人才培养过程各主要环节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管理,规范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果。

    (四)资源建设保障系统

    资源建设保障系统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物质基础。落实人力、物力、财力保障条件,为人才培养过程的顺利开展提供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高质量的教材供应、先进的图书资料、完备的实验实训设施、设备和后勤服务等教学资源保障,并提高专项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五)监测、评估与改进系统

    监测、评估与改进系统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调控引擎。加强教学质量监测与分析,完善各项自我评估制度,推进课程评估、专业认证与评估、二级学院(中心)教学评估工作,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结果的反馈与运用,强化质量改进效果,推进教学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三章  决策、指挥与执行系统

    第六条 教学质量管理组织

    学校健全的组织机构:领导机构、咨询机构、管理机构、执行机构,形成学校决策、管理部门具体指挥、二级学院及教学基层组织实施的教学质量管理组织系统,充分保证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

    (一)质量要求

    1.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领导、咨询、管理及执行机构健全,各组织机构职能职责和权限明确,相互关系清晰,沟通及时有效;

    2.各职能部门服务人才培养情况好,体系运行健康,效率高、师生满意;

    3.建立校、院两级层面校内外专家库,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咨询指导作用;

    4.教学质量管理部门有效组织评估活动,目标明确、程序规范、客观公正,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校党委书记、校长是学校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各自分管系统的责任人。学校成立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简称“质管委”),质管委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中心)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外专家和企业代表等组成。

其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组织和实施;决策有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政策与重大举措;确定质量咨询、管理、执行机构的职能职责,审定质量目标与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监督各个机构执行教学质量标准的情况和监控单位实行监控的情况。

    2.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管理机构是发展规划与质量管理处(以下简称质管处)。

其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过程的监测,组织各专项评估和管理评审;统计、分析各工作机构提交的有关数据和报告等;并根据反馈意见对各组成系统进行调控,促进持续改进。完成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3.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执行机构是学校的各有关部门,包括:教务处、人资处、科研处、财务处、资产处、学生处(团委)、图书馆、各二级学院(中心)等。其中,教务处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主要执行机构,二级学院(中心)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主体,教师是教学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也是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主要参与者。

执行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系统的建设和正常运行,包括:制订教学质量目标及质量标准;制订实现质量目标和达到质量标准的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各自系统内部实施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开展教学质量自我评估,并根据监测评估反馈的意见进行调控和持续改进。

    4.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咨询机构是学校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和教学工作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指导学校发展规划的编制、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学校教学工作;并在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下各个专业成立由行业企业和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专业(包括质量)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四章  目标与标准系统

    第七条 学校办学定位

    学校办学定位,包括:办学指导思想与办学思路,层次类型定位,服务面向定位,人才培养类型定位,发展目标定位以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其子规划等。

    (一)质量要求

    1.办学层次类型定位、服务面向定位、人才培养类型定位合理,体现“面向地方,服务产业”的办学理念,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办学指导思想与办学思路清晰,教学质量总体目标符合学校的定位,切合应用型本科教育特征和要求,“以学生为本”, 实现学生“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发展目标定位、事业发展规划符合高等教育发展方向和学校发展实际,体现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目标与任务明确,实施措施有效得力,可测量,可评估。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校党委书记与校长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类型、层次规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学校实际,组织学校咨询机构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开展调研,提出学校办学定位方案和学校发展总体规划,报董事会批准确定。

    2.质管处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与发展总体规划,牵头相关部门制定学校年度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经学校质管委审定,报董事会批准施行。

    第八条 人才培养目标

    人才培养目标,包括:人才培养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

    (一)质量要求

    1.人才培养总目标与学校办学定位相符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实基础、强能力、能创新、高素质”高级应用型人才。

    2.专业培养目标应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满足学生个人的学习愿望和需求,能反映学生毕业后一段时间在社会与专业领域的预期发展。

    3.人才培养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应在培养方案中载明,在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校党委书记与校长根据学校办学定位,组织学校咨询机构教学工作委员会和相关部门开展调研,提出人才培养总目标,经校质管委审定颁布。

    2.教务处在分管校领导组织下,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负责组织二级学院(中心)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包括知识、能力、素质子目标,探索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第九条 专业建设标准

    专业建设标准,包括:学校专业设置规划(含专业结构调整、新专业申报)、专业设置标准、师资队伍标准、教学条件标准和课程标准。

    (一)质量要求

    1.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定位,有合理的专业设置条件;

    2.有利于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有利于促进学校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3.师资队伍建设标准、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和课程建设标准明确具体,满足人才培养需要。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依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质管处、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开展对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研,拟定专业设置规划,专业设置标准,报校质管委审定批准。并据此提出学科专业结构调整设置意见,组织开展新增专业的论证、审批和申报工作。

    2.二级学院(中心)负责进行社会人才需求情况的调研,做好本学院拟申报新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工作,做好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在教务处指导下拟定课程建设标准,经教务处审定后报校质管委批准。

    3.分管人资与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分别组织人资处、后勤处协同教务处拟定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建设标准。

    第十条 专业人才培养标准

    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体现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素质、能力、知识等方面的要求,设定培养规格,设置课程体系,确定学制、学分及具体学时分配、毕业条件、学位授予等。

    (一)质量要求

    1.依据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设定培养规格,并将专业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素质标准具体化,涵盖以下几方面:

    (1)立德树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文化和心理素质;

    (2)理论知识: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学科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邻学科知识;

    (3)实践训练:实验/写作训练;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专题报告;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创新训练/学科竞赛;

    (4)能力培养:实践能力、终身学习能力、技术(知识)运用能力、批判分析和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管理能力;

    (5)体美素质:增强体质、增进健康、提高体育和审美素养。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程序规范,有人才需求调研报告,有国内外标杆专业分析报告,企业行业专家参与度高,并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总目标,反映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标准,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行业、企业需求,符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需要;

    (2)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

    (3)突出应用性与针对性,引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理念,科学设计课程模块,构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课程体系,凸显能力培养本位,教学内容符合专业特点和岗位要求。严格实践教学比例,课内外学时分配合理,为学生自我学习留有足够空间;

    (4)创新开放式育人模式,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5)体现专业特色和学校发展特色,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以及相关行业企业岗位需求标准,组织教务处牵头,拟订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并融入《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的指导意见》中;

    2.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教务处拟订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意见》,并予以颁布施行;

    3.二级学院(中心)根据颁布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性意见》,组织开展各专业人才需求调研,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具体标准和融入标准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提交教务处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课程建设标准

    课程建设标准,包括:课程教学团队、课程建设规划、教学文件(大纲、教案、任务书、进度表等)、目标与内容、教学资料(含教材)、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

    (一)质量要求

    1.课程建设规划思路明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建立一批国家、省、校精品开放课程;

   2.课程内容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与发展的基本要求,符合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教学大纲符合专业教学质量标准,突出知识应用,执行严格;

    3.有课程建设评价标准,且课程评价体系完整、合理;

    4.注重教材建设,有科学的教材选用和质量监管制度,有一定数量的质量较高的自编特色教材。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组织质管处、教务处、二级学院(中心)制定课程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

    2.教务处负责制订课程建设质量标准和课程大纲编制规范,组织专家审定并印发。

    3.二级学院(中心)根据学校课程建设质量标准和大纲规范,制订具体课程标准和课程大纲,组织教学团队实施课程教学,并认真执行质量标准,开展教学研究、注重持续改进与教材建设。

    4.质管处负责课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价、反馈和推动改进工作。

    第十二条 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主要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实训、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考试等教学环节。

    (一)质量要求

    1.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

    2.标准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经过努力可以达到。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组织教务处,二级学院(中心)制定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2.教务处牵头,拟定课堂教学、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考试等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二级学院(中心)组织实施;

    3.质管处负责标准实施的监测、评价、反馈和推动改进工作。

第五章  培养过程管理系统

    第十三条 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在这里专指方案的具体执行过程管理。

    (一)质量要求

    1.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作为教学基本任务的课程与环节,必须全面完成,且执行严格,管理规范;

    2.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和环节名称、编号、学时及开课学期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3.每学期教学任务及课程表必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进行安排,未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及环节未经批准一律不予安排;

    4.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必须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的,修订程序同制订程序。若要对人才培养方案个别教学环节进行调整的,如微调个别课程教学时数或时间安排、增减个别课程等,需预先经教务处审批方可进行。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组织教务处与二级学院(中心)实施;

    2.教务处负责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办法,并按照管理办法监督培养方案的实施与落实;

    3.二级学院(中心)负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组织实施与具体落实。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管理

    招生工作管理,包括:招生计划制订、招生宣传、录取、生源质量分析。

    (一)质量要求

    1.招生计划制订合理,符合学校实际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2.招生宣传针对性强,效果好;

    3.招生工作程序规范,生源质量高。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组织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拟定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呈报省教育厅审定;

    2.招生就业办公室实施招生工作,做好招生宣传、录取和生源情况分析工作;

    3.二级学院协同招生就业办制订本学院的招生计划、开展本学院招生宣传、做好本学院生源情况分析。

    第十五条  教学过程管理

    教学过程管理,包括:教学常规管理、课堂教学管理、实践教学管理和教学档案管理等。

    (一)质量要求

    1.教学常规管理

    (1)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

    (2)课表编制科学合理,执行严格,教学运行正常、有序,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执行严格;

    (3)学籍管理规范、准确;

    (4)考试管理严格、安排科学、处理公正,成绩管理及时、准确、规范;

    (5)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实习、社会调查管理严格、规范,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查公正、准确;

    (6)认定和处理教学事故程序规范。

    2.课堂教学管理

    (1)严格执行课程大纲(课程教学标准)和课堂教学质量标准;

    (2)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纪律严明;

    (3)定期开展课堂教学质量的监督与检查,听评课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4)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学生评价好。

    3.实践教学管理

    (1)实践教学体系完善、内容合理,与理论教学紧密结合,能够有效促进学生应用能力培养;

    (2)实践教学管理规范,秩序良好;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0%以上,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有开放性实验室;

    (3)实验指导人员结构合理,实验教学和实践育人效果较好;

    (4)与企事业单位紧密合作开展实习实训,时间和经费有保障;教师指导到位,考核科学,效果较好;

    (5)毕业论文选题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50 %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比例适当,指导规范,论文质量合格。

    4.教学档案管理

    (1)严格教学档案的收集、保管、鉴定、利用和统计;

    (2)手段先进,归档及时、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组织教务处与二级学院(中心)实施。

    2.教务处负责

    (1)建立健全教学常规管理规章制度,实施教学常规运行管理、学籍管理、考试管理等;

    (2)制定和落实课堂教学管理办法,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督促检查、评价分析工作;

    (3)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制定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管理办法,组织、指导教学单位开展实践教学管理;

    (4)制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指导教学档案管理和归档工作。

    3.二级学院(中心)

    (1)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具体实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2)负责本单位日常课堂教学质量管理、检查和督促改进工作;

    (3)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和执行方案,并组织实施;

    (4)做好本单位教学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及时准确的提供教学档案,为教学工作、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服务。

    第十六条 学风建设与学生服务指导

    (一)质量要求

    1.学风建设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较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2.学风建设成效明显,有浓厚的学习氛围,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上课出勤率高,作业完成率高,考风良好。

    3.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班主任、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师参与学生服务与辅导的人员数量充足,有调动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的政策与措施,形成教师与学生交流沟通长效机制。

    4.学生服务与辅导工作体系健全,制度完善,有效开展学生学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与创业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效果明显,学生对指导与服务工作及对自我学习与成长的满意度高。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组织学生处、二级学院(中心)实施;

    2.学生处负责制定学生基础管理、学风建设、服务辅导和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计划、制度与措施,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各二级学院(中心)落实的情况;

    3.二级学院(中心)配合实施各项措施,并结合学科专业特点自主开展学风建设。

    第十七条 创新创业教育

    (一)质量要求

    1.有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思路清晰,措施有力;

    2.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明确;创新创业学分设置合理;

    3.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健全,机制完善;

    4.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完备,具有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5.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运行高效,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成效显著,各类学科竞赛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好,影响大,有一定数量省级以上奖励和创新成果,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建设效果明显;

    6.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队伍和创新创业导师库(校外导师占比不低于70%)满足需求,管理规范;

    7.用于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的专项经费满足需求。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组织教务处、人资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和各二级学院(中心)实施;

    2.教务处牵头落实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教材建设及考核内容与方式改革,完善创新学分积累、转换与认定制度;

    3.教务处负责制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和各类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人资处会同教务处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学科竞赛与科技创新活动指导教师落实到位;

    5.各二级学院(中心)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与管理,制定平台开放制度,确保开放时间;

    6.团委、学生处负责学生科技创新社团及创新文化建设与管理,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7.财务处设立创新创业教育专项资金,确保创新创业教育开展。

    第十八条 素质拓展教育(第二课堂)

    素质拓展教育(第二课堂),包括: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社团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体育锻炼等。

    (一)质量要求

    1.充分利用学科和科研资源,为学生提供学术环境,支持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技文体活动;学生参与面广,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2.重视社会实践的育人功能,采取有效措施,把社会实践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提出明确的时间和任务要求,引导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3.积极开展学生社团建设,注重美丽的校园环境和浓郁的校园文化建设。开设一定数量的艺术教育课程,美育工作对提高学生文化艺术素养、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塑造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用明显。

    4.体育活动内容丰富,能满足不同类型学生锻炼需求,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到90%以上,学生身心健康,达到运动参与目标、体质健康目标、运动技能目标和心理健康目标。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组织学生处、团委和各二级学院(中心)实施;

    2.学生处、团委负责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的总体规划,统筹高稚艺术进校园等全校大型文化活动,制订并实施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计划,建立学生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基地;指导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3.学生处负责制订学生志愿者和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二级学院与通识教育中心负责协同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文化活动,.和实施课外科技、文体、艺术活动。

    第十九条 就业工作管理

    就业工作管理,包括:市场需求分析、促进就业措施与效果、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分析。

    (一)质量要求

    1.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周密细致,成效显著,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

    2.应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达到本地区高校平均水平,毕业生对就业工作的满意度较高;

    3.就业面向符合学校培养目标要求,毕业生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关性较高,就业岗位适应性较强,有良好的发展机会。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就业工作的校领导组织招生就业办公室及各二级学院实施;

    2.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制订推动就业工作的制度和措施,组织毕业生、用人单位供需见面活动,及时统计、分析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分析与反馈,撰写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3.二级学院(中心)配合实施各项服务与指导,建设就业基地,开拓就业市场。负责本学院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工作,对本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发展潜力进行跟踪调查、分析,改进就业工作。

第六章  资源建设保障系统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建设与管理

    人力资源建设与管理,包括:师资队伍的引进、培养;师资队伍结构及发展趋势;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主讲教师资格;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比例;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教师的本科教学考核和激励机制;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企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等。

    (一)质量要求

    1.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合理,措施得力;

    2.学校生师比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师资队伍数量、结构合理,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

    3.师德师风优良,具有敬业精神,保证教学质量;

    4.建立有完善的教师聘任、培训、进修、考核和奖惩等机制;有计划开展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带头人培养等工作;有措施加强青年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效果良好;

    5.主讲教师资格的认定标准、程序科学合理;

    6.教学管理队伍稳定、素质高、服务意识强。

    7.企业兼职教师队伍相对稳定,有培训措施,教学效果良好。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人资工作的校领导组织人资处、教务处、二级学院(中心)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实施;

   2.人资处负责制定师资队伍和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规划,实施全校师资队伍和教学管理队伍的宏观调控,负责教师职称晋升、定编定岗工作,提出教学工作质量和数量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教师的引进、培训、进修计划,为二级学院(中心)师资队伍建设提供服务;

    3.教务处制定并实施主讲教师资格认定,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及本科教学奖惩制度,组织教学技能比赛,培养并选拔教学名师;

  4.二级教学院(中心)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师资和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规划,负责落实好人资处、教务处关于师资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规定,做好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

    5.质管处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和二级学院(中心)做好师资队伍是否满足本科教学及师德师风评价。

    第二十一条 教学经费投入与管理

    教学经费投入与管理,包括:经费的预算、使用、管理。

    (一)质量要求

    1.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经费使用合理、有效、公开、透明;

    2.确保教学经费投入达到教育部要求,满足教学的需要;其中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205类教育拨款扣除专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13%,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200元人民币,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逐步增长;

    3.确保教学经费专款专用;

    4.确保教学经费处于优先地位。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组织财务处、教务处及科研处等相关部门、二级学院(中心)实施;

    2.财务处负责教学经费预算管理及制度制定,检查、审核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中心)教学经费的使用;

    3.教务处、科研处分别协助做好教学经费和科研经费的二次分配方案;

    4.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中心)负责提交本单位年度教学经费预算说明。并合法合理使用批准的预算经费;

    5.质管处负责对教学经费投入、管理与使用的评价。

    第二十二条 教学设施建设与管理

    教学设施建设与管理,包括:教室、实验室、实训实习场所、图书资料、体育美育设施、校园网等的硬件和软件的建设与管理。

    (一)质量要求

    1.教学设施的硬件和软件建设达到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标准要求,能满足本科教学的需要;

    2.教学设施硬件的投入和维护正常,并在教学中发挥积极作用,利用率较高;

    3.教学设施软件建设应以为本科教学服务为宗旨。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资产与后勤工作校领导组织财务处、后勤处、教务处、通识教育中心、信息中心、图书馆及各二级学院实施;

    2.财务处、后勤(资产基建)处负责校舍等教学设施建设,每年统计并公布其利用率;负责校舍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保障教学需要;

    3.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设施的使用计划,制定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分析教室、实验室、实训室以及运动场馆和体育美育设施等使用现状及存在问题;

    4.通识教育中心会同后勤处制定体育、美育设施建设规划,后勤处负责场馆设施的建设、日常维护等,保障体育、美育教学过程中训练场地和设施正常运行;

    5.信息中心负责制订信息化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校园网络检修与维护;

    6.图书馆负责制订并实施数字资源数据库建设和图书订阅、更新计划;

    7.二级学院(中心)负责本单位教学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三条 教学基本建设与管理

    教学基本建设与管理,包括: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管理,以及教学改革与研究。

    (一)质量要求

    1.学科专业建设与管理

    (1)具有明确的专业设置标准和科学的建设规划,学科专业结构总体合理;

    (2)能够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实际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注重特色专业的建设和培育。

    2.课程建设与管理

    (1)课程建设有规划、有标准、有措施、有成效;

    (2)具有科学合理、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

    (3)课程结构合理,恰当安排必修课与选修课比例;

    (4)开设足够数量选修课程,为学生的多元、个性发展搭建平台;

    (5)课程内容能够支撑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能够体现课程思政建设要求并反映本学科专业发展前沿动向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6)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规范完备,执行严格;

    (7)课程考核方式科学多样。

    3.教材建设与管理

    (1)教材建设规划合理、措施有力;

    (2)有科学的教材选用和评价制度,且执行严格;教材选用整体水平高,使用效果好;

    (3)教材供应及时,满足教学需要;

    (4)有一定数量高质量的自编特色教材和校企合作出版教材;有一定数量获省部级奖励的教材。

    4.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1)实验室建设有规划、有措施,管理规范,符合人才培养要求;

    (2)仪器设备运行与维护正常,利用率高;

    (3)管理机制先进,并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4)有一定数量的校企共建实验室且运行有效;

    (5)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及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

    (6)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开放度、利用率较高。

    5.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

    (1)实习基地建设有规划、有措施,管理规范,满足人才培养要求;

    (2)校企合作建设实习基地有成效,有一定数量的支持培养模式改革的综合性实践基地和创新创业训练基地。

    6.教学改革与研究

    (1)教学研究氛围好,教师参与度高;

    (2)教研教改项目立项评审规范、经费到位;

    (3)推进教学改革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4)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能较好的应用于教学,对教学形成良好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并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组织教务处、科研处、及二级学院(中心)实施;

    2.科研处负责制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制订学科建设标准;负责学科建设的实施与管理,同时对二级学院(中心)学科建设进行指导;

    3.教务处负责:

    (1)制订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制订专业建设标准;负责专业建设的实施与管理,同时对二级学院(中心)专业建设进行指导;

    (2)制订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制定课程建设规范并进行实施,对课程建设进行管理和指导;

    (3)制订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教材选用和评价标准,编制教材预定计划,做好征订、供应等管理工作;组织教材编写;统计并评价教材选用情况。

    (4)教学改革与研究规划、管理办法,负责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工作。

    4.教务处会同二级学院(中心)负责:

    (1)制订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制订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定期检查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交实验室建设与运行年度总结报告。

    (2)制订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标准和管理办法并加以实施;负责组织、制订和协调二级学院(中心)开展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5.二级学院(中心)负责

    (1)制定本学院(中心)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对照标准进行学科专业建设。

    (2)制定本学院(中心)的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各类课程建设工作并实施有效管理。

    (3)制定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任课教师按照教材选用制度,规范选用教材,组织本单位教材选用情况评价。

    (4)落实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具体实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5)制订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及相应措施:具体建设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6)具体实施教学改革与研究活动,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各级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有效利用教改成果,学术资源.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6.高等教育研究所参与教学改革项目的研究和成果评审工作。

    第二十四条 信息资源建设与管理

    信息资源建设与管理,包括: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与管理。

    (一)质量要求

    1.信息化建设、网络教学资源建设与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有规划,有措施;

    2.生均图书和生均年进书量达到教育部标准,图书资料及电子图书资源能够满足教学、科研和学生学习需求,文献信息资源和教学资料库利用率高;

    3.有网络教学资源建设规划,网络资源课程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

    4.教学应用软件系统配置到位,运行效果良好;

    5.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在学校的信息化平台上运行,系统稳定、可靠、方便。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校领导组织教务处、图书馆、信息中心、二级学院(中心)实施;

    2.图书馆负责制订文献信息资源建设规划并负责建设管理;

    3.教务处负责制订网络教学资源建设规划,并负责建设与管理;

    4.信息中心负责网络教学平台建设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日常维护;

    5.二级学院(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文献信息资源和网络教学资源的建设、管理、维护和使用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与管理

    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与管理,包括: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平台以及科学研究项目、平台等资源管理。

    (一)质量要求

    1.产学研合作规划合理,措施有力;

    2.有深度合作模式及有效的运行机制;

    3.产学研合作成果丰富,有一定数量的纵向、横向课题(项目);

    4.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与企(事)业或行业合作举办专业、共建教学资源、合作培养人才、合作就业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组织科研处、二级学院(中)实施;

    2.科研处负责制订产学研合作规划、措施,建立合作共赢机制,指导协助二级学院(中心)开展合作交流。

    3.二级学院(中心)负责实施产学研具体事宜,开展科研与技术服务,保障科研成果和科研平台促进教学工作。

第七章  监测、评估与改进系统

    第二十六条 教学质量监测

    教学质量监测,包括:教学资源建设监测、人才培养过程监测、专项教学评估和管理评审等。

    (一)质量要求

    1.教学资源建设监测

    能依据标准体系,监控教学资源建设是否满足人才培养需要,能够提出改进建议。

    2.人才培养过程监测

    (1)学校建立自我评估制度,充分发挥教学状态教据库的作用,对全校教学建设、教学运行秩序,教学规范的落实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采集教学相关信息,并分析、反馈,不断改进;

    (2)日常监督规范有序,能够对课堂教学质量、实践教学质量、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状态进行监控;

    (3)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完备,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执行较严格,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3.专项教学评估,指依据一定的教学目标与教学规范标准,通过对教与学等教学情况的系统检测与考核,评定其教学效果与教学目标的实现程度,并做出相应的价值判断及制定改进措施。基本内容包括:专业评估、课程评估、实验室评估等。

    (1)专项教学评估工作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

    (2)有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明确的评估程序,运行良好;

    (3)评估结论有反馈,并进行改进,且对改进情况进行检查。

    4.管理评审。学校领导按计划的时间间隔组织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评审,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对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中心)在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执行情况进行评审。

    (1)管理评审制度化,有科学、明确的评审程序、职责和工作要求,为确保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持续有效和改进提供程序准则;

    (2)评审本科教学保障体系的责任机构、执行机构、监督反馈机构工作,保障教学质量保障系统动态、正常、可持续的运转;评价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3)评价结论有反馈,并进行改进,且对改进情况进行检查。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校领导组织质管处、相关管理部门和二级学院(中心)实施;

    2.质管处负责:

    (1)对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中心)教学资源建设情况进行监测,收集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及时反馈;

    (2)对各种监测、反馈信息以及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中心)内部未能解决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提出相应建议,及时反馈;

    (3)制订专项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程序,定期开展校内学年审核、专项评估等工作。

    (4)制订管理评审职责、标准、流程和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管理评审。

    3.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中心)负责:

    (1)对本单位教学资源建设情况实行适时监督,及时解决发现问题;对各种监督、反馈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并改进。

    (2)对本单位执行教学质量保障项目的情祝实行适时监督,及时解决发现问题;对各种监测,反馈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并改进。

    第二十七条 教学质量分析

    教学质量分析,包括:人才培养质量分析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分析。

    (一)质量要求

    1.坚持发布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

    2.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及时,信息处理科学,分析清楚、评价客观、反馈及时,建议有效;

    3.定期总结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质量体系元评估,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与运行机制;教学质量逐年提高。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校领导组织质管处、教务处、相关管理部门和二级学院(中心)实施;

    2.质管处负责通过日常监督、教学评估、管理评审和专题调查等活动的实施,收集有关数据;通过数据处理,对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其过程的有效性改进和资源需求做出分析,提供有关学生及社会满意度、与教学服务要求的符合性、教学服务过程及服务质量的发展趋势等信息,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供改进建议;

    3.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中心)对本单位执行落实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情况,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提交年度教学质量管理分析报告;组织各类专项调查,形成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分析报告。

    4.教务处负责编制和发布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第二十八条 教学质量持续改进

    教学质量持续改进,包括:纠正与预防、持续改进。

    (一)质量要求

    始终以学生、社会的需求与满意度作为持续改进的主要因素,制订预防、纠正和持续改进措施,落实到位。

    (二)责任人与主要职责

    1.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组织质管处、相关管理部门和二级学院(中心)实施;

    2.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中心)针对日常监督和定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制订预防、纠正和持续改进的措施,及时纠正,作好记录。

    3.质管处负责收集和汇总各执行单位制订的预防、纠正和持续改进措施,并予以监督落实;根据管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对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出改进意见,实施持续改进。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纲要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中心)应根据本纲要制定相关的配套实施文件。

    第三十条  本纲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纲要由学校发展规划和质量管理处、教务处解释。

 

    附件:“五位一体”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框架结构图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