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25 09:51:06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届高等教育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号的通知,现将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对象

2020届毕业班的学生;

二、图像信息采集时间

2019年11月14-15日

各班级的具体拍摄时间段见2020届毕业生图像时间安排表;

三、图像信息采集地点

   11月14日:南安、厦门

11月15日教学楼JB202(A组),JB205(B组)

四、收费

每生20元,2019年10月31日到学校财务处缴费(仅限微信缴费)

各二级学院通知各毕业班以班级为单位收齐费用后按时到财务处缴费,如有特殊情况,请辅导员联系财务处;

五、其他说明

1、拍摄当天,到教务处张冰兰老师处领班级图像采集登记表,辅导员必须到现场协调本班拍摄工作,维持秩序,如果辅导员不到场,到时出现拍摄照片序号出错等情况,请辅导员自行负责。每班要安排一位班干部负责学生的图像采集的照片编码进行登记,请辅导员核对预计毕业班人数,统计无法进行图像采集人数。

2、大学生图像采集拍摄要求
1拍摄前,要洗净脸上的汗渍、油污,不能化浓妆,面部不能涂防晒霜等东西,面部整洁不能油光,因为油光在照相时会反光。,不能佩带任何影响拍摄效果的饰品(包括所有非黑色的钢丝发卡)。
2拍摄时,穿着有领子的衣服进行拍摄,建议穿着有标准领的衬衫,T恤或者西装,不得穿蓝色衣服。
3头发不能梳的高耸,长头发的女生头发要求放到肩膀后面,耳朵要露出来。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头发不能遮挡眼睛眼角为准。
4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5不得使用假发、头巾、帽子等头部覆盖物,(有民族风俗习惯要求或特殊情况除外)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

3、拍摄工作结束后,请辅导员将班级图像采集花名册(电子档发二级学院秘书处汇总统一,需打印一份纸质,辅导员要签字)整理好的数据交教务处张冰兰老师。

4、个别毕业生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图像信息采集,可以在本校正常的图像信息采集之后,自行到福建图像采集中心本部补拍。

补拍时间为:20203月1日—30日周末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采集中心办公室电话:0591-8738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