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0-12-15 11:42:17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各专业上报开课计划表,教务处核准并按各二级学院(中心)所承担的教学任务进行划分、汇总,形成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现发给各二级学院(中心),请予组织实施。现就教学任务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任课教师安排要求

  (一)本科课程任课教师要符合学校规定的要求,具备硕士或讲师(含其他中级)资格。根据学校“四优核心课”建设要求,本科专业核心课程要优先安排骨干教师担任或有高级职称的外聘教师担任,由专任教师担任的本科核心专业课要全部进行“四优核心课”建设。

  (二)专任教师额定教学工作量为16学时/周×16周/学期=256学时/学期。

  (三)第二课堂教学工作量可以认定为额定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有承担社团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开设公共选修课、主持参与重大教研等工作的,报备详细工作计划到教务处。教务处核实后按相应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计算教学工作量,可相应减少课堂教学工作量,但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12学时/周×16周/学期=192学时/学期。

  (四)专任教师承担课堂教学周课时数,原则上不得高于16学时/周,特殊原因超过的须报教务处批准。未经报批,多出课时不计发课酬。

  (五)符合任教资格的行政人员提出兼课申请时,须教务处组织教学能力考核,确认其任课资格。

  (六)外聘教师兼课原则上不得多于12学时/周。

  教学工作量的认定,请参见文件《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泉信院〔2016〕64号)

二、教材征订要求

  (一)教材选用应遵循“科学性、思想性、适用性”原则;

  (二)思政课程选用省统一指定教材;

  (三)原则上选用近三年出版印刷的高等教育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和人民邮电出版社四大出版社的教材;

  (四)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推荐教材和各类获奖的优秀教材;

  (五)优先选用我校立项教材;

  (六)如没有合适教材的,主讲教师可自编授课讲义,送交到教务处,由学校统一印制。

三、完成时间要求

  (一)12月23日之前把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附件1)核对情况反馈教务处。

  (二)12月26日前完成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表(附件2)交教务处。

  (三)12月30日前完成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任课教师安排表(附件1),交教务处。

  联系人:王秋婷老师

  电子邮箱:451982495@qq.com

四、其他要求

  (一)二级学院(中心)对教学任务需认真审核、填报,教学任务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改。

  (二)因教学要求确实需要更改教学任务,二级学院(中心)需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再实施。

  (三)外聘教师应尽早落实,以免影响正常教学进程。

  附件

  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表

  2.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审批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