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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5-09 17:08:52 123 分享按钮

 

 学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9〕2号)要求,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现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研究周期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大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院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4、项目的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难度较大的项目可以适当延长,但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必须结题。项目选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由学生和导师共同拟定;或由导师或企业提出,学生选择,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

二、申报对象

  1、凡我校在校生有意愿者均可申报立项。考虑到项目周期及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程度,主要以本科生为主组织申报,如果项目负责人是专科学生,必须保证能在毕业之前可以结题。

   2、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团队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位学生仅限负责主持一项大学生创新或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最多仅限同时参与二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主持项)。

  3、跨学院联合申报,以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进行申报,项目归主持人所在学院负责管理。

  4、同一研究内容已得到学校其他项目资助的不得参与申报。

  5、研究课题已列入往届“大创”计划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但在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基础上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

  6、2016、2017、2018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以及中途放弃的项目负责人,不允许作为负责人申报2019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指导教师

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应由我校教师担任,创业实践项目需由学院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项目实施各学院要聘请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教师只是起辅导作用,项目组成员在导师的指导下,应当要自主设计选题、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报告或论文。

四、项目立项

1、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拟立项66项院级项目(包括26省级推荐项目、10项国家级推荐项目)。申请人填写《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相关内容,同时请一名专业教师(可同时聘请校外企(事)业单位专家)作为本项目的指导教师并填写推荐意见。《申请书》由学生自行上交至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评审专家组进行初次评审,给出初评结果及排序后送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审校级立项。

2、省级、国家级推荐项目,从校级立项的项目中培育遴选。

五、项目中期检查

1、项目负责人以及指导教师要对项目进行跟踪记录,二级学院要督促项目负责人以及指导教师认真做好中期检查,本年度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于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各项目要将中期检查相关的材料登录网络平台完成项目报送(网址http://180.108.46.32:81/fjs_cxpt/Index.aspx,操作指南及管理账户密码另行通知)。

2、学校将对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未能按进度要求完成项目阶段任务的,按规定进行整改、终止或撤销。

3、凡正式通过立项项目,均需在项目周期内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项目负责人、成员、完成时间等信息更改的情况,需在中期检查过程中按要求下载《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书》按程序更改,其他时间申请变更将不予受理,更改结果报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备案。

六、项目结题验收

1、创新训练项目周期为1至2年,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周期为1至2年,创业实践项目周期不超过2年。申请项目时需填写项目周期,按周期结题。学校每年春季学期组织一次项目结题验收评审,除创业实践项目外,其他类型的项目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

2、在预期内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前一个月提交《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经指导教师同意,二级学院、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延期。申请书一式两份报教务处和二级学院备案。确系无法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书面说明一式两份,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和二级学院备案,并视情况退回全部或部分前期经费。

3、所有项目结题报告、论文提交一式两份、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和二级学院报备,统一为A4打印稿,不接收手写稿。科技发明制作需上交一定的实物、光盘、模型、图片、图纸等材料。若设备不易移动,需说明现场演示。所有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详细的说明文字或结题报告。

七、资助项目额度

   学院此次遴选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均每个项目将获得不低于1万元的经费资助;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均每个项目将获得不低于0.5万元的经费资助。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均每个项目将获得500元的经费资助。

八、项目管理

1、学校成立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2、学院校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按照学院财务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根据《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具体负责管理和指导。

4、填写项目申请书时要诚实守信、实事求是。项目立项后,各项目组应保证项目按照申请书中的计划进度和要求进行。

在执行过程中凡弄虚作假、经费使用不当或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的项目,学校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并停止其再申请项目的资格。

九、项目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请项目负责人填写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填写完毕并经指导老师审阅、签字后,于4月2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交至所在部门。

    2、4月2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排序。经初审推荐优秀项目并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学院意见。

  3、4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推选项目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以及相关的支撑材料会同电子版材料于4月10日前交至教务处。

4、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申请项目进行审定,确定60项院级项目;并从中遴选国家级推荐项目10项、省级推荐项目26项,上报省教育厅,以及院级立项项目。已确定推荐的项目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网络平台完成项目报送(http://180.108.46.32:81/fjs_cxpt/Index.aspx,操作指南及管理账户密码另行通知)。

十、其他要求

为加强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管理,教务处将于2018年6月20日前组织验收2017年立项项目,重点突出由项目生成的国家和省级学科技能竞赛获奖、“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以及学术论文、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等建设成效。

附件1:2019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推荐限额表

附件2: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附件3: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3月18日

 

附件1:2019年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限额表.doc
文件类型: .doc

96decde893e383e11a3a8827ddcc218f.doc (34.50 KB)

附件2: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导入模板.xls
文件类型: .xls

ab8485bd61c3940428cb823a5d556668.xls (241.50 KB)

 

 

附件3: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文件类型: .doc 60bd5a7bd04ec4a894a7076a6292c0b1.doc (47.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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