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泉州信息工程学院2017年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时间:2019-04-26 15:43:57 来源: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作者: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处

  各处(室)、二级学院(中心):

为加强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保证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研究质量,根据《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公布我校2017年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泉信院教〔20175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将组织对2017年度校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已达到研究周期的2017年度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项目(详见附件1),其中

校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6个

校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群4个

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项

校级“卓越工程师计划”本科专业试点项目4个

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6项

校级教学团队建设项10项

校级精品在线课程建设项目18门

校级CDIO课程建设项目41项

校本教材建设项目10项

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

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25个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类课程7门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方式

本次结题验收将采取项目组自查、各二级学院(中心)检查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二)提交结项材料

1.填写结题验收报告书:由各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项目所对应的结题验收报告书(详见附件2)。

2.提交研究成果:各项目负责人应参照项目立项申报书中所确定的研究目标和任务提交相关项目结题材料。成果是论文的,提交有关论文复印件(含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成果是研究报告的,提交研究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项目的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必备)、调研报告、实验报告、教改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讲义、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教学课件、教学软件、著作、论文等。其他类型项目由项目组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材料提交方式:以上所有材料,除了提交一式份的纸质材料(光盘或教材等实物原件提交一份)外,还须提交相关电子材料一份。材料由各项目负责人提交至各二级学院(中心),再由各二级学院(中心)于624日前统一交至教务处钟晓文老师处,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84317004@qq.com,教务处不受理个人提交材料。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材料遗漏,请各部门在提交电子版材料时请以“XX学院_2017年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命名,教师个人提交材料请以“XX学院_XXXX年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_教师姓名”命名。

三、其他要求

1.各二级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应指定专人负责结题验收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2017年度所有项目的自查和验收工作并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2.项目一经立项,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合作单位、研究计划、研究时限等不应随意变更。若个别项目因项目成员异动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结题的,请各二级学院(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变更项目组成员,并填写《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成员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3),由二级学院(中心)审核,提交教务处审批。

3.若因项目研究工作量较大或项目成员异动导致无法如期结题的,须填写《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延期申请表》(详见附件4),提交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可延期半年,至2019年10月结题。

 

 附件:

泉信院教〔2019〕22号 关于开展2017年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zip

文件类型: .zip 65b7763d32c02e3eeac755670ba9fe94.zip (1.03 MB)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