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普通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20-02-28 20:01:39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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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实施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差异化发展,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一章  总则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一条  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和学分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状况的计量单位,并按照学分进行教学安排和学籍管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二条  学分制的实施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以培养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协调统一,具有良好的人文品格、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时代人才为指导,坚持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全员育人,着力培养“理论基础好、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三条  充分发挥学分制实施的优势,积极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形成协同育人的共贏机制;推进学校与社会融合,有效利用课外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的培养时间,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四条  学分制实施的基本原则: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1)遵循标准。遵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所规定的适用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等方面的要求,突出应用能力培养,执行专业标准,科学、规范地设计人才培养方案。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2)优化结构。优化整合课程,调整课程结构,提升课程.内涵,突出主干核心课程的支撑作用,控制人才培养方案的总学分数、总学时量;科学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完善实践环节教学要求。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3)突出应用。构建校内外相结合、校企结合的教学和实践体系(包括实践课程体系和评价体系),要将创新创业实践、学生学科(技能)竞赛、职业资格考证等活动体系化,匹配相应学分,重点培养学生专业应用能力和社会适应(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能力。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4)适当增负。按照教师课堂授课和学生课外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多措并举,适当增加学生课外学习任务,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养成自主学习习惯。学生课外学习量由教师根据学习特点提出要求,原则上要按不低于教师教学量1:2的比例进行匹配。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二章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五条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参照行业部门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评价标准,结合学校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和自身实际,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六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要坚持OBE教育教学理念,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要统筹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素质教育,将素质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要适当调整实践教学比重,确保各类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要充分发挥第二课堂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制定具有学校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七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制定,教务处审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核,校长批准。培养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培养定位、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专业方向、主干学科、核心课程、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及实现矩阵、课程设置(包括主要课程逻辑关系图)、课程体系、学时安排、学分要求、时间分配、教学进程、毕业要求、学位授予等。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八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经审定,不得擅自变动。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培养学生能力的需要,需调整培养方案时,由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核,校长批准。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三章  课程体系与设置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九条  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定位,遵循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形成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顺序,构建体现自身专业优势或行业、区域特色,符合学校“基础好、素质高、能力强”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目标,并能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要的结构合理、精干实用的课程体系。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十条  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 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包括通识课程(含素质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包括军事训练、技能训练、课程实验、课程设计(论文)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综合训练与毕业.设计(论文)等。具体到不同专业对各类课程的修读要求,可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1)通识课程。通识课程指所有专业或大类别专业的学生都必须学习的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可靠的政治素养、良好的身体素质、先进的信息化素养、广阔的国际化视野,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综合素质,提升其可持续发展能力。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通识课程包括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通识必修课由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及相关要求确定,除指定的特殊情况外,所有专业的学生都必须学习。.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2)学科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是同学科门类下所有专业的学生都必须学习的课程,旨在实现同学科门类下课程共享共用。学科基础课的设置应按照基础性、公共性和学科性的原则,能够使学生获得学科基础训练,为专业学习奠定基础。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科基础课程包括学科基础必修课和学科基础选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由学科大类下所有专业均需要学习的专业基础性课程组成,学生必须学习本专业的学科 基础必修课。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科基础必修课之外的所有学科基础课程,原则上都应作为该学科的基础选修课,面向本学科所有学生开放,学生按专业方向选修。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3)专业课程。专业课是最能代表本专业特征,对学生培养具有不可替代性的课程,分为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专业必修课是学生构建自我专业能力最基础也是最核心的课程,以规范和精选为前提,是该专业所有同学必须学习的课程。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专业选修课包括在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下,确定的专业方向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各专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3个专业方向的专业选修课课程模块(含卓越班),进而凸显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4)实践课程。实践教学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是人才培养的特色组成部分,其课程体系是所有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十一条  四年制学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一般为160--180学分;其中,通识课占课内教学总学分:工科类40%左右,文科类35%左右;学科基础课占课内教学总学分:工科类20%左右,文科类15%左右;专业课占课内教学总学分:工科类40%左右,文科类50%左右;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累计学分,工科类占约总学分的30%,文科类占约总学分的25%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四章  学分与学分绩点计算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十二条  学分按计分当量不同分为理论( 含随课实验)课学分、集中实践课学分和第二课堂素质教育课学分三类理论(含随课实验)课原则上按16学时计1学分。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集中实践课按以下规定计算学分:体育课按32学时计1学分;军事训练、技能训练、课程设计(论文)、实习实训、综合.训练、毕业设计(论文)等集中实践课按1周计1学分;毕业实习按2周计1学分。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二课堂素质教育课由素质教育中心参照素质教育课程体系计算学时和学分。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每门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具体学分数以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为准。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十三条  采用能反映学生学习成绩质和量两方 面的绩点、学分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即学分绩点制。学分绩点以及平均学分绩点,是学生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奖励、辅修课程选读、毕业.或提前毕业、学位授予以及就业推荐等的重要依据。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十四条  以百分制计成绩的课程,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取得相应学分,否则学分为零;以五级制计分的课程,成绩为D级及以上为合格,取得相应学分,否则学分为零。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十五条  课程绩点与学生的课程考核成绩对应关系如表1和表2所示。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1百分制课程绩点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百分制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90 100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80 89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70 79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60 69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0 59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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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5.0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3.0 3.9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2.0 2.9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1.0 1.9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0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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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五级制课程绩点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五级制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A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B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C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D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E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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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3.5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2.5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1.5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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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表1的百分制成绩中,60 100之间每增加1,績点增加0.1;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2.在表2的五级制成绩中,某级“+,则该级續点上加0.25.如某级“一”。则该级绩点上减0.25。例如,A+的绩点应记为4.75. A-的續点应记为4.25.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十六条  学分绩点数及平均学 分绩点数的计算方法。某门课程的学分绩点数是该课程的学分与绩点数之积。计算公式为: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一门课程学分绩点积=课程学分x课程绩点。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一学期内的学分绩点总数是学生该学期各门课程(含实践环.)的学分绩点数之和。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数为一学期内的学分:绩点总数除以该学期各门课程(含实践环节)的学分之和。计算公式为: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每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数=该学期各门课程学分绩点数之和+该学期所修课程学分之和。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五章  必修、选修与重修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十七条  课程按课程性质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是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选修课是学生按自己的特长、兴趣和能力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性修读的课程,包括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学生必须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最低学分和选修课的最低学分,才能毕业。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十八条  学生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自身学习能力,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学习计划,决定每学期修读的课程。学生每学期所修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总学分原则上不得低于15学分。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十九条  学生修读课程应按先行后续的关系,先学先修课、必修课,再选后续课、选修课;有限选对象的课程,要认真.核对是否具有选课资格。具体选课方式、选修课管理和课程考核等按《泉州信息工程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执行。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二十条  学生因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或合格但不理想的。可申请重修,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参加学习。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重修课程原则上按对应学期开设,学生通过相关专业年级的对应课程跟班学习,具体办法另行规定。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六章  课程免修、免听、先修与增修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二十一条  符合申请学分认定或学分置换条件,并成功申请学分认定或置换的,可以申请该门课程免修。学生申请免修,需填写免修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办理。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二十二条  学生成绩优秀、自学能力强、学有余力,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3.0,可以申请课程免听,但必须参加课程考核。学生领在开课一周内提出免听申请,由所在学.院审核,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可以免听该门课程部分内容,但须按时完成平时作业、课程实验和阶段性测验等,才能参加课程的统一考核。考核合格,即获得该课程学分。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二十三条  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课程设计(论文)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综合训练与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和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不能免听。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二十四条  免听课程考试不及格,不予补考,只能重修,且不能再次申请免听。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二十五条  学生已修课程全部合格且平均学分绩 点>3.5,可在开课一周内申请先修本专业高年级课程,先修课程不得申请免听。学生申请先修,需填写先修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参加学习。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二十六条  经学校批准学籍异动(含转专业、转学、专升本、留级等)的学生,所在学院应根据该生转入专业和年级的专业培养方案,认定学生需增修的课程并书面告知学生。学生申请增修,需填写增修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参加学习。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七章  学分认定、置换与奖励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二十七条  课程学分认定或置换以课程属性相同、课程内容相近、学分和学时基本一致,或者有对该课程内容已经掌握的成果体现和支撑材料等为基本原则。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二十八条  必修课程学分可以置换必修或选修课 程学分;专业选修课程学分可以相互置换,但不能置换必修课程学分;专业核心课学分不能以任何形式置换。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二十九条  符合学分认定或置换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按《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三十条  每学期期末,学生获得的各类课程的学分和成绩经教学组织单位审核认定后,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相关证明材料备查。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三十一条  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取得学校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考试等体现资历和资格的非学历学习成果等,不符合学分认定或置换条件时,可以获得奖励学分,充抵通识选修课学分,或者直接记录为素质教育学分。.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八章  学分制实施保障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三十二条  组建学业导师队伍。各二级学院给每个行政班配备班导师,承担学生学业规划、选课指导、成长指导等工作,对学生学业全面负责。具体实施按《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班导师管理办法》执行。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三十三条  深化教学管理改革。按照学分制实施需要,完善现有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修订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班级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建立与学分制相适应的学生管理体制。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三十四条  增加选修课比例。 增加选修课程门数和开课数量,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让学生自主选择课程、教师、上课时间和学习进程。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允许学生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选修课程,满足学生选课的需要。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三十五条  实行主辅修制。主修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按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的专业;辅修是指学生在以一个专业为主修专业的同时,选择另一个本科专业作为辅修专业。完成辅修专业规定的学业者,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由学生自愿选修。具体实施按《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普通本科学生修读辅修专业管理办法》执行。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九章  附则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1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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