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时间:2017-01-31 09:17:03 来源: 作者:

  一、制定教学相关规章制度,拟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二、规划专业建设,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的建设性意见;负责组织相关专业认证工作;

  三、提出人才培养方案制(修)定的原则性意见,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四、组织各学院制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文件;

  五、负责教学日常运行管理,组织教学检查,协调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全校性考试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

  六、负责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工作,组织各级各类“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各级教研项目的立项、结题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教材建设工作,组织教材的征订;

  八、负责学校实践教学管理,组织各学院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各专业制定实习计划,协助各学院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核发与学生学业有关的证书和证明;

  十、负责组织各类教学竞赛及教学成果评比,组织协调大学生各类学科竞赛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