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结构
时间:2019-05-21 17:20:03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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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副处长)岗位职责

1、 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主持对外交流合作处全面工作,分管处内财务及人事工作、领导干部出访工作、中外合作办学工作、来访接待工作、港澳台事务、留学生管理工作等;

2、 负责制定对外交流与合作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学校对外交流合作协议的起草、协商、签订和执行工作;

4、 负责申报招收留学生资格,并负责留学生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5、 推动与港澳台及国外高校合作,采取“2+2”或“3+1”等联合办学模式的形式,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的筹建和报批工作;

6、 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的具体实施工作;

7、 负责学校因公出国(境)人员材料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8、 负责做好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嘉宾来校进行参观访问、学术交流等活动的外事接待工作;

9、 积极做好对外相关的交流与联系,包括政府各级的外事部门、外专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络;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事专员日常职责

1、 协助处长处理部门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2、 协助处长负责处室文件制度和管理办法的起草、行文和实施等工作;

3、 负责处内日常内务工作的管理、包括档案管理、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宣传联络、日常接待等;

4、 协调相关学院做好教育主管部门对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评估工作;

5、 负责学校领导、团队赴国外及港澳地区执行公务活动项目的审批和手续办理;

6、 负责在校学生短期出国(境)交流学习的相关手续报批办理、以及赴台行前教育工作;

7、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外籍教师聘请的相关手续(证件)办理工作,包括信息登记、日常沟通等

8、 协助处长做好对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与联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事专员项目职责

1、协助处长开发境外教育资源,制定国际教育项目国(境)外市场开发与合作计划,推进与港澳台及国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探讨采取多样化联合办学模式的形式,开展中外合作办班(项目或机构)的推进与筹建工作;

2、协助做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前期沟通、协调工作;

3、负责国际交流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留学生项目等国际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准备与报送工作;

4、协助做好校领导、团队因公赴国外、境外学习交流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计划的对外联络准备工作;

5、负责处内中外文合同、协议、重要资料的翻译;

6、协助处长做好学校各项涉外项目(国际会议、学术交流、教师培训、夏冬令营等)的策划、对接与执行工作;

7、参与外事接待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