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时间:2019-05-21 17:26:35 来源: 作者: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国际交流合作处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以及校领导对国际化办学各项工作的指示、决定。

2 、及时上传下达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际化办学中外事工作的最新方针、政策。

3 、协助校领导指导、检查全校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代理校长行使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职责。

4 、当好校领导在国际化办学进程中的助手和参谋。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及学校发展目标,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全校国际化办学的工作目标、任务及规章制度。

5 、协调全校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各项涉外活动,开拓对外交流渠道,创造各种途径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学校发展服务。协助推进各种中外合作项目的建立、实施及管理。

6 、审核校内各部门、各单位报请校领导审批的涉外文件。

7 、承办校领导、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国访问、工作、学习、合作研究等的报批事宜。

8 、负责外国专家、国外团组来访、讲学的审核和实施管理。

9 、负责学校外国专家的聘请和全面管理,协助有关教学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

10 、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

11、承办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