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课教师
时间:2017-06-05 20:38:45 来源: 作者: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7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课教师
择优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教科〔2017〕47
 
 
各普通高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增强大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获得感,经研究,决定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现将本年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研究项目分为:(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建设项目,研究年限为2年,包括“重点选题”和“一般选题”。“重点选题”主要是开展思政课建设研究和实践探索,资助经费8万元,实施“1+N”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引航计划,支持建设若干所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同时引导争取建设的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每所结对帮扶基础相对薄弱的2所本科高校和2所高职高专院校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一般选题”主要是开展对教学内容中的理论问题研究,资助经费4万元,支持建设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优秀科研团队。(2)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每项资助经费为1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支持一批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展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研究与实践。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还应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团队必须是独立设置直属学校领导的、与学校其他二级院(系)行政同级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承担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思政课教学任务,统一管理思政课教师。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机构同时应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点的依托单位。申报者应为思政课建设有关负责人。
  (2)所在学校高度重视思政课建设,把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作为重点二级机构建设,把思政课作为重点课程建设,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作为重点学科建设。在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公共资源使用等方面能够给予充分的政策条件保障。
(3)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教社科〔2015〕3号),规范使用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统编的思政课教材和教学大纲。严格落实课程、学分及对应的教学学时。工作基础良好、工作业绩突出,能积极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其经验在全省或本地得到一定推广。团队成员开放,既包括本校思政课教学科研组织二级机构的教师,也包括校内外其他学科专家和其他工作部门的人员;其中,申报重点选题的,团队成员必须包括牵头院校和结对帮扶4所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教学科研人员。团队成员思想理论水平、学术水平、教学水平较高,综合素质较强,以45岁及以下中青年教师为骨干。
3.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申报“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其开展的教学方法改革项目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创新性。能根据教学环境、教学对象等变化,围绕教学理念、手段、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大力探索,能够体现思政课教学方法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在全省具有开创性。
  (2)应用性。已在学校层面普遍实施,并围绕该项目开展了相关研究和教学资源开发,初步建立了保障项目实施的体制机制,总结形成了较成熟的、可供学习推广的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教学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3)理论性。对教学方法改革创新的实践经验进行提炼、概括,初步形成思政课特定教学方法的理论成果。
  (4)影响力。已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经验交流和宣传,凝聚了一批致力于创新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深入研究教学规律的骨干队伍,在推动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 以相近内容的在研或已结项的国家及省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重复申报的,取消申报者当年及下一年度教育厅相关项目申报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
  三、申报办法与项目管理
1.“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建设项目”,每校限报1项,其中“重点选题”以2016年之前成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所在学校为单位申报,“一般选题”由已成立与学校其他二级院(系)行政同级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部)的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重点选题”未入选的,将自动参与“一般选题”评选。
2.“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本科高校每校限报3项,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报2项。
  3.项目经费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在相应的《申请评审书》中,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
4.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加强对获资助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考核。获资助项目应在资助期满后提交相关结项报告,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省教育厅思政处,总结报告电子版发省教育厅思政处相关邮箱。其中,获资助的“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建设项目”还需于2018年5月31日前提交中期进展报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根据项目中期考核情况,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择优资助。
5.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6日,申报单位须在此之前报送以下纸质材料及相应电子文档:(1)《2017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并加盖公章。(2)《申请评审书》纸质件各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并加盖公章。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1105室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编:350003)。联系人:林曦,电话:0591-87091416,电子信箱:491910188@qq.com。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寄送材料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各单位邮寄的纸质《申请评审书》要按照《申报一览表》顺序排序,以便核对。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 2017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和中青年思想政治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报一览表
         2. 2017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重点选题)申请评审书
         3. 2017年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团队择优支持计划(一般选题)申请评审书
         4.2017年度中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择优资助计划申请评审书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福建省教育厅
                                  2017年5月26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