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9-15 16:56:43  阅读次数:

  各单位:

  根据省厅、市局及我校有关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总体部署和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校线上教学质量监控,推进线上教学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确保线上教学和线下课堂实质等效”,经研究决定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和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掌握我校线上教学工作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校院两级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和督导工作,抓实抓细线上教学各环节教学要求,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水平,确保疫情防控时期“学生不停学,教师不停教,质量有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分类引导,因地制宜。根据线上教学课程阶段性和过程化考核特点,针对不同类型的课程要求和教学环节,坚持标准性和差异性相结合,稳步推进。

  2.创新方式,有效监控。根据线上教学特点和教学实际,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科学实施。

  3.齐抓共管,确保质量。落实校院两级督导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各教学单位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的组织、督导和监管作用,调动和提高广大师生的质量意识,确保线上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组织实施

  为切实做好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和督导工作,努力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监控要求,实行学校、教学单位两级教学质量监控和督导制度。

       1.学校层面质量监控与督导

  学校成立由校教学督导组、熟悉线上教学有关专家、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辅导员及学生信息员等组成的校级教学质量监控队伍,充分运用平台巡查监控、教学数据核查、教学信息收集和反馈等形式进行线上教学督查,全面掌握我校线上教学情况。

  教务处负责学校线上教学的安排组织、线上教学相关制度方案的出台、线上教学选课组织、线上平台管理协调以及线上教学巡查和督导的组织开展等工作。

  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决校内教室教学平台的下载、安装、调试、使用、培训等教学设备技术性工作,以及回复和解决广大师生线上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与咨询。

  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负责教学质量监控队伍的组织与安排,及时收集在线教学督导、辅导员和学生信息员的教学信息反馈,分析总结线上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助并督促各教学单位努力解决线上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校领导。

       2.教学单位质量监控与督导

  各教学单位是线上教学督查工作主体,应成立由本院督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等组成的线上教学质量监控队伍。一是对本单位开设的每一门线上教学课程及任课教师进行日常教学督导检查,注意把握教学内容的政治关、质量关。二是负责审核各专业线上教学计划,组织教师参加线上教学培训和交流,督导检查所有开课课程教学资源、线上教学平台等准备情况,以及各课程线上教学组织和实施情况,及时收集师生反馈,有序推进本单位线上教学工作,确保教师按时上课,保证学生有效学习。三是为确保学校线上课程运行数据完整,各教学单位应对本院教师每天线上教学、本院学生每天线上学习等相关情况及时登记、核对,收集保存好过程材料以备查。

  任课教师要做好线上教学具体实施工作,包括教学平台的使用、学生考勤、互动讨论、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和批改、学生学习情况跟踪等,注重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注重弘扬社会正能量,确保教学质量。

       四、疫情防控期间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重点

  (1)线上教学准备情况:包括任课教师网络教学平台、教学资源的准备情况;是否创建好课程和班级群,并告知学生加入班级;电子版或纸质版教材是否完备;是否提前将PPT课件、预习资料、视频等上传到相应教学平台等。

  (2)线上教学资源及利用情况:包括教师制作或者利用教学资源、教学平台的情况,重点检查教师的视频资源,PPT课件、教案以及相应的教学资料等。

  (3)教师线上教学实施情况:包括线上教学组织情况、教学进度安排、课程资源准备和利用、按时开课、教学互动、辅导答疑、作业布置和批改等环节。

  (4)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包括学生课堂出勤、在线学习、互动讨论、作业提交等情况。

  (5)线上教学学生反馈:针对线上教学的实际情况,随时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收集、分析、反馈教学信息。学生教学信息员认真填写《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信息员线上教学信息反馈表》(附件1),以电子档的方式及时提交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充分认识课程线上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督促每位教师认真对待线上教学,妥善保存线上教学期间的各种教学文档和材料,作为教学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2.各教学单位应及时了解、掌握线上教学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指定专人对本单位开展的线上教学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和上报。对于督导过程中发现的突发情况,应及时上报学校。9月30日前,请各教学单位将9月16日至9月30日期间线上教学开展情况做工作小结,报送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3.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人员应如实记录督导工作情况,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突发问题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督导人员可通过登陆相关在线教育平台的形式对线上教学课程进行督导。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应在每次听课后,认真填写《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线上教学督导听课检查评价表》(附件2),以电子档的方式按时提交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4.各学院要不断强化授课队伍建设,督促教师认真备课、进行授课,严把教学审核关,不断提高线上教学质量。要注重发现典型案例,挖掘线上教学的好经验、好方法、好老师或好教学团队,广泛宣传报道。相关事迹材料、图片资料或宣传报道请及时报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5.教师应积极建设与使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课程资源,开展在线教学,结合所授课程的特点,提前考虑答疑或直播过程可能会出现的突发或意外情况,并做好相应的预案。

  上述涉及需报送的材料,请一并报质量管理与评估处。(联系人:阮予明;联系电话:13004827739;考虑到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材料均以电子档形式报送,邮箱:351490951@qq.com)

  

       附件:1.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信息员线上教学信息反馈表

            2.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线上教学督导听课检查评价表

  

 

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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