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起大学习热潮,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党委书记陈笃彬在学校学期初党委扩大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8-10-12 16:09:57 来源: 作者:

2018年下半年,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在全省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为全面创新和提高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提高办学水平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一是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充分认识进一步兴起大学习热潮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拓展学习新思想的广度深度、进一步深化对新思想的研究阐释、进一步加强新思想的宣讲宣传、进一步推动新思想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大学习的组织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深学深悟、常学常新上下功夫,不断深化对新思想的理解和把握;要紧密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新思想作为贯穿学习始终的主题主线,不断深化内容、细化专题。要着力抓好理想信念教育、规矩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组织开展党章知识测试;

三是加强思政政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树立新时代思政观,构建十大育人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到育人全过中,引导广大师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发挥好思政课、社会实践等载体的综合效应,切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三进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通知要求,建设思政课骨干教师名师示范课堂

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要强化阵地意识,确保学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工作的坚强阵地。要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分工,让意识形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五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要以迎接省级文明校园评估为契机,精心组织,全员动员,落实措施,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六是加强网络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校园微信、微博、网络等新媒体建设,做好做好网上舆情管控工作。着力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建立良好网上舆论生态;

七是加强平安校园建设。要打造校园安全文化氛围、完善校园安全基础设施、落实校园安全规章制度、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落实责任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完善信息报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要强化政治意识,教育引导师生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开展校园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工作。要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传销,营造良好校园环境。

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一是认真做好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的调研工作。以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水平为目标,加强调研做好科学设置学校基层党组织化的工作;

二是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真正把品学兼优的学生吸收到党组织中来。要抓好发展教师党员的工作,以教师党员的模范表率作用促教风学风建设;

四是认真做好双带头人的培育工作;

五是认真做好召开学校第二次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

六是做好党组织关系管理、党务信息统计及党费收缴等工作;

七是抓好基层党建创新工作。做好一支部一品牌工作的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和推广工作。

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一是强化政治纪律。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调研、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全面了解情况,深入研究问题,努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聚焦两个责任落实,深入调研四风禁而不绝问题,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务公开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切实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创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要精选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评判标准,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将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统战群团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福建省统战会议精神及有关群团工作文件精神;

二是用好统一战线这个法宝,使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在学校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是加强工会、共青团工作,做好筹备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