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青联,泉州开发区团工委、泉州台商投资区团工委,市直团工委、市直各系统团委、省属驻泉单位团委,市直各大中学校团委,各有关单位:
“泉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个人是共青团泉州市委、泉州市青联授予泉州市优秀集体和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隆重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集中展示我市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激昂的奋斗精神,树立一批在建设“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先进青年典型,共青团泉州市委、泉州市青年联合会决定于2018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第十一届“泉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条件
(一)“泉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拟评选“泉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20个。
2.以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8年5月1日-2004年4月30日出生)的青年为主体。
3.35岁以下青年数应不少于集体人数的60%。
4.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5.申报集体应在服务泉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在全市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以及突发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业绩。
6.内部凝聚力强,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泉州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拟评选“泉州青年五四奖章”个人50名。
2.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8年5月1日-2004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3.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6.参评青商类别的人选,要求热心支持共青团和青少年事业发展。
7.“泉州青年五四奖章”个人中,县处级及科级领导班子成员比例不超过5%。
8.评选个人须兼顾不同行业界别,严格控制党政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比例,重点向基层一线青年工人、青年农民、青年志愿者、青年科技工作者、青年医生、社会组织骨干、新媒体从业青年等行业倾斜。
上述奖项不对同一集体或个人重复授予,专职团干原则上不参评。本届评选将特别注重“四个优先”,即在农村、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的平凡岗位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集体和个人优先推荐;在去年全市经济社会文化建设中重点工程和重大活动任务中,如全市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特大项目建设、全国精神文明城市创建、古城双修、“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第三届海丝艺术节等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团队和个人优先推荐;在泉州市经济转型升级、社会事业突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发挥重要骨干作用或获得优异科研成果的集体团队和个人优先推荐;获得过县处级(含)以上荣誉的集体团队和个人优先推荐(其中,荣誉要求是综合类奖项,不包括竞赛类、提名类)。
二、评选程序
(一)推报。原则上各县(区、市)团委可推报4-6名个人奖初步候选人(其中鲤城、丰泽、晋江、石狮、南安申报人选中,必须包含1名社会组织骨干、新媒体从业青年、青年工人或者科技工作人员,安溪、永春、德化申报人选中必须包含1名青年农民人选),1-2名集体奖初步候选单位;各青年社团可推报1名个人奖初步候选人,1个集体奖初步候选单位,由团市委统战部统筹推荐;市直各系统团委、省属驻泉单位团委可各推报1名个人奖初步候选人, 1个集体奖初步候选单位,由市直团工委统筹推荐(市直机关申报人选中必须包含1名青年科技工作者及1名非遗项目青年传承人)。市属高校及市直大中学校团委可各推报1名个人奖初步候选人, 1个集体奖初步候选单位,由团市委学少部统筹推荐。各推荐部门均应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按行业系统进行推报的集体或个人,需征求属地县(市、区)团委、开发区团工委、台商投资区团工委意见并在申报表“县级团委青联意见”栏加盖公章。
(二)评审公示。主办单位将严格根据评选条件对所有初步候选人进行逐一资格审核,在综合事迹材料和考察结果从推报名单中择优确定“泉州青年五四奖章” 集体和个人。获奖名单确定后,通过泉州主要媒体、泉州共青团网、青春泉州等媒体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异议处理。公示结束后,如有异议,主办单位将进行核实,经核实确有问题的获奖候选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四)确认获得者。对公示后无异议者,将确认为“泉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个人获得者。
(五)集中表彰。由共青团泉州市委、泉州市青年联合会在“五四”期间进行表彰。
三、有关要求
各级团委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严格评选标准,着力挖掘本地区、本系统做出突出贡献的时代青年楷模。在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做好候选人推报工作,推报人选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注意人选的才能和突出业绩,更要注重人选思想道德的感召力、示范性。
申报初步候选人时间截止为2018年4月2日上午10:00,请各推报单位务必在此日期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报送团市委统战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联 系 人:曾昭署
电 话:22397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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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泉州市委
泉州市青年联合会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