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全体师生外出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0-04-28 14:53:07 来源: 作者: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师生员工外出管理措施的通知》(泉教防控办〔2020〕36号)文件精神,为有效地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加强师生员工外出管理,疫情期间(含节假日)全体师生员工,原则上不跨地市出行。若因公或因私确需离开泉州市的,实行跨地市出行审批制度,严格落实请销假规定,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结束后须履行销假手续。

  (一)教职员工。①请假时,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人资处提出申请,对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泉时间等作出具体说明,经学校及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离泉。②离泉期间,需严格按报备的行程出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变更行程。③返泉后,要及时向人资处销假,做好来泉登记,按要求需要落实医学观察措施或核酸检测的人员,须服从安排、积极配合。④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泉、未请假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返回后不销假、擅自变更行程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的人员,由人资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学生。学生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管理,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外出离泉。

  1.返校复课前请假流程:①离开所在居住地时,需经家长同意,并提前向辅导员报备,对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回所在居住地时间等作出具体说明。②离开期间,需严格按报备的行程出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变更行程。③返回所在居住地后,要及时向辅导员报备。④对未及时报备的人员,由学生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返校复课后请假流程:①请假时,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对出行原因、行程安排、乘坐的交通工具、返泉时间等作出具体说明,经辅导员、学生处及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泉。②离泉期间,需严格按报备的行程出行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变更行程。③返泉后,要及时做好来泉登记,按要求需要落实医学观察措施或核酸检测的人员,须服从安排、积极配合。④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泉、无故超假、返回后不销假、擅自变更行程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的人员,由学生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家长及实际共同居住者。疫情期间,师生员工共同居住者不提倡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附件:1.疫情期间教职工外出请假单

  2.疫情期间返校复课前学生外出请假单

  2.疫情期间返校复课后学生外出请假单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4月27日





 

泉信院办〔2020〕11号 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全体师生外出管理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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