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4-10-23 08:34:01 来源: 作者:

 

泉信院〔2014〕18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生活秩序,避免校内交通事故发生,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依据《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作以下通知,望广大师生遵照执行。
一、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下同凭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进出校园。无证车辆必须凭有效证件,经登记后进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要按规定限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转弯、上下坡、路口车速减至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停放,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四、师生上班、上课的机动车辆、一律在实训办公大楼东侧道路边停放,然后步行至实训办公大楼或教学科研大楼。
五、每天上午7:30-8:10时、9:30-10:10时、11:30-12:10时,下午14:00-14:40时、16:00-16:30是学生上下课时间,禁止一切机动车辆在学生公寓通往教学科研楼的道路上行驶。保安人员要加强对这些时段机动车辆的管理。
六、行人要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或靠道路右侧行走,注意交通安全。
七、严禁机动车在校园内练车,禁止穿溜冰鞋或踏滑板车在校园道路上滑行。
八、各单位要把本通知精神传达给每位师生(含外聘教师),按要求遵照执行。同时要加强师生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师生校园交通安全意识,避免发生校内交通事故。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2014年10月23